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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自查报告{5篇}

2024-07-14 11:02:01工作报告访问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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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根据****文件精神,从5月上旬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村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按照****文件精神,我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镇政府、镇综合站、镇经委、镇计生站、镇经管站财务进行了全面自查。切实把财务管理和实际情况相结合,对好的经验,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从而夯实我镇各单位的财务基础工作,同时为xx年财务工作的科学管理奠定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综合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设置

xx年的工作中我镇严格执行财务工作规程,全面提升财务工作质量,明确各个岗位责职,使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能够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从事会计工作,配备财务人员,财会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质和较强业务工作能力,工作中真正做到报表的及时性,数据的真实性,资料的完整性,分析的针对性,财务的规范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通过考核来促进基础管理。为了提高我镇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制订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量化、细化考核内容,实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xx年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我镇以抓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保管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等相关制度。各项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目的、界定财务管理的职责、整合财务管理的程序、统一财务管理的表单,是管理必须遵守的工作规范,也是制订、执行财务管理及相关的工作规程的依据。从而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行为。

(三)夯实会计基础工作,理顺业务流程

对我镇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都严格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对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签章、传递、汇单反馈做了统一的要求与规范,使得会计基础工作做到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在财务经费的使用上,本着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坚持以预算为主线,所有的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合理安排用款进度,保证预算期间各阶段的资金需要。

(四)增强账务核算准确性,为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在财务核算上,严格业务处理程序的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保证会计数据正确合法。对当天发生的业务,当天登记入帐,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各单位并根据各项资金的性质,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没有发现挪用、私分等违纪行为。会计报表数据做到了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并附有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力度

二、通过自查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财务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还存在管理工作上的松懈,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方面有待加强,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

(二)财务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随着电算化在财务工作的应用,在规范和方便财务工作的同时,也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内审制度需进一步健全 各单位均没有设置内部审计人员,建议上级单位制定一个统一的财务审计制度,以便遵照执行。

三、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及措施

(一)加强财务管理力度。 严格管理是做好财务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后的工作中我镇一定要加强财务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单位财务自查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地勘 单位 财务管理 重点

一、地勘单位财务管理的内涵和目标

众所周知,财务管理无论是决策型、控制型,还是管理型或经营型,主要内涵离不开在经费的筹资管理、分配管理、使用管理、投资和成本管理几个方面。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盈利,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目标是如何按照上级的指示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而地勘单位一直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因此,其财务管理具有事业单位模式和企业单位属性的混合特征。

本文结合现行法规,参考财务管理书籍[1]和地勘单位勘查项目管理论文等,立足于地勘单位的现状,主要针对财务管理战略,在分析特殊的筹资环境基础上,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战略的前提下,对地勘单位的资源筹集和配置活动进行统筹和长远性的谋划,更好地融入在资源勘查合理配置和资源开发立体分布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理论性的探索。

二、地勘单位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主要特点

(一)资金来源

也就是地勘单位工程项目资金的筹资或投资来源。由于资源勘探工作一直属于国家的基本建设内容。尤其是基础地质勘查工作,一直是由前事业单位性质的国企和央企进行分项目的申报与核准后承担完成。投入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和中央与地方的各种地勘基金,少部分来源于地勘市场的需求服务和其它。

(二)预算投资

也就是地勘单位的工程项目预算。由于地勘单位的投入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和中央与地方的各种地勘基金,而投入资金的管理是采用项目申报核准、全程监督、分期投放制。针对年度经费总预算、项目经费预算原则、核批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及组织实施费预算和监督检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预算管理。对组织和管理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制定具体职责的规划、年度项目的立项指南和年度项目立项计划;给出不同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及组织实施费预算标准;对重大项目和组织实施单位承担的项目组织审查论证和验收;监督检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期投放。因此,地勘项目都有一个立项申请、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及项目资金预算、[2,3]编制、地质勘查报告编制提交的全过程。在立项申请和项目设计中的预算也都是非营利性的,按照不同勘查程度要求进行的成本预算。尤其是资源勘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后,资金预算只能是采用预算标准的中、低档,资金不足部分基本靠内部宏观管控和技术挖潜、改造来弥补消化。自从建国以来,地勘行业的资金来源一直受控于国家的产业政策,伴随着国家“五年规划制”的不断实施,地勘行业也同时呈现出明显的“大周期小循环”的特征。针对这一实际,利用好财务管理的手段特点,针对地勘单位各工程项目的特殊要素,给予工程项目先期预算的投资引导和修正,为达成国家基本战略和地勘单位局部利益的共同愿景、使命和目标服务。

(三)生产成本

也就是地勘单位承担完成的各类工程项目的总成本。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对于项目费和组织实施费规定了按项目核算成本费用的详细方法。具体到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甚至包括人员费、专用仪器设备费、能源材料费、外协费、用地补偿费、差旅费、会议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细致划分与确定内容。由于地勘工作多是在戈壁荒漠中开展,具有勘查区交通不便、生产补给困难、生活条件极差等等特殊性,从而也就势必造成地勘工作的生产成本很高且变化很大不易控制。尤其是地质钻探的综合成本,受气候条件(天热降温、天冷保湿、刮风、下雨停钻等)、地质条件(松散地层成孔难、坚硬地层进尺慢、贫水层需拉运循环水、富水层需止涌材料等)和设备条件(高温、高寒极剧变化时设备机故率增高并引发高孔故率和钻孔报废率)的极大影响居高不下,成为地勘费用的主部。在许多钻探施工极困难的勘查区(采空、火烧发育区、高山无路上钻困难区、地层严重涌漏却无水源或水源很远区、设备配件缺少或无生产材料供给区等)基本就是用技术服务费来补贴钻探成本费。因此,充分利用好财务管理这一杠杆,实现内部技术创新和节能挖潜,将地勘单位带入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轨道具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四)产品

地勘单位的最终产品就是依据各类工程项目施工成果汇总编制的地质勘查报告。地质勘查报告中的各种基础数据的真实、全面和可靠就是产品的质量内涵;地质勘查工作中对于勘查方法的综合合理、有效运用就是产品质量的基础;地质勘查报告中的文、图、表的巧妙利用就是产品质量展示宣传的窗口;新技术、新方法的创新引用和传统方法坚守传承的有机运用就是产品内在质量的坚实保证,更是地勘单位立足本质和有效开拓市场的根本保证。因此,合理发挥财务管理的激励机制,促进高水平科研人才的扶持培养和高品质地质报告的编制提交,完善地勘单位整体战略水平的提升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五)成果检验

也就是地勘单位承担完成的各类工程项目质量,尤其是地质报告的成果质量,不仅要通过专业报告评审机构(省级或部级评审机构)的评审,还要经受地质报告使用方(多为业主)在成果利用和指导效果与实际情况“符合程度”的全程的历史检验和评判。

(六)后期服务

由于国家对资源勘探、开发和利用的政策垄断专营,地勘单位的工作成果――地质报告也就主要是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需要的。地质勘查在国家的整个资源开发利用战略系统中只是其中的第一阶段或一部分,加之地质勘查主要是“以点连线、以线推面”的,具有很强的经验与技术推断预测性。那么,在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阶段就不仅仅是对地质勘查综合成果――地质报告质量的核准验证,还有一个不断补充完善的过程。更有针对实际所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勘查与解决等的后期服务过程。所以说,地质报告的质量优劣实际上体现于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中,集中体现在后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上。而在地勘单位中,只有财务管理才能贯穿于不同勘查工程项目和勘查阶段的始终,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前期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市场拓展优势和促进成长方向,为下一次工程项目的合理投资预算、降低工程成本、节能挖潜、开源节流和提高地质报告的创新服务质量提供可深入分析、有效利用、可持续循环发展依据。

三、地勘事业单位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重要方面

通过对地勘事业单位主要特点介绍和专项基金管理现状我们可以看出:地勘单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和中央与地方的各种地勘基金。资金预算和使用受制于上级管理审核机构。尤其是基金项目的管理是全程监督分期投放落实制。所以,地勘单位的财务管理就是服务于对现有下达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情况和地质报告的服务质量长期有效的管理调控。就是用财务管理这一杠杆为地勘单位在行业内的声誉、信誉和市场形象服务。然而,由于地勘工作受到的影响因素很多,而且在同一区域的不同地段都有很大差异,尚有许多不可预知干扰。集中反映在工程项目立项、设计预算、工程项目管理和成果提交的各个具体环节,情况非常复杂。最好的财务管理实际就是渗透于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之中去。

由于财务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间存在着密切的经济关系。指导和参与具体策划地质勘查工程项目的合理配置[4,5]就是更好地发挥财务管理职能的良好途径。

(一)勘查方法选择中的财务管理

资源勘查方法遵循的是“从已知到未知”、“由浅到深”、“由表及里”的基本原则。因此,资源勘查基本划分出了找矿、普查、详查和勘探几个大阶段。对应不同阶段都有明确的勘查方法与内容和勘查程度的规范要求,并同时提交相应阶段程度的勘查报告。可是在资源勘查的成果与目的上又是具有继承性、连续性与相互验证、补充完善和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系统。所以,运用财务管理服务的目标分解方法,充分考虑到不同勘查方法运用的经济、有效和勘查目标的快捷速达,适宜调整有效勘查方法工作量的比重;运用数据分析进行成长方向的趋势预测,高瞻远瞩到特殊勘查内容可能在建井利用时的参考有效程度和环境承载的可持续发展利用价值;立足全局预先建立起勘查资料和对应的资金投入的时序可比对体系,形成背景值、现状值、影响值和验证值不同或相同方法间的连续可比、循环利用数据库体系。为优化勘查工程项目大数据管理提供切实依据。

(二)勘查内容选择中的财务引导

煤田地质勘查方法和内容在各种资源地质勘查中都有相互关联,甚至是某种意义上的相同。这就为在煤田地质勘查中运用投资分析管理战略方法进行多种资源的同时发现、勘查、开发和利用提供了可能;也为不同种类资源地质勘查资料的共享创造了条件;更为统筹、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开展煤田内的多种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指明了发展道路。财务管理的参谋、助手和引导作用这时就能得以充分发挥。

(三)保证勘查目的服务质量的财务监督

对于各种资金条件下的所有地质勘查工程项目,建立保证勘查目的服务质量财务监督服务体系的充要性将随着勘查成果的逐步利用而相对滞后地逐渐显见。煤田地质勘查的目的就是服务于建矿设计、采矿和闭坑规划的全过程。在新疆以往的煤田地质勘查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煤田地质勘查的目的主要是针对煤炭资源量的勘查确认。而对于煤炭资源量之外的其它影响因素与条件的勘查确认程度就显得相对薄弱、模棱两可或不够准确可靠。由于地质勘查报告质量的检验周期相对较长,充分利用地勘事业单位现有的管理体系,合理整合现有资源(地质勘查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各项责任落实的奖惩明细、人才岗位流动使用的准确劳资状态等等)就能实现保证勘查目的服务质量和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人责任程度的财务数据监督与责任管理。

四、结语

地勘事业性单位的财务管理实质就是为地质勘查工程项目的服务性管理。将地质、水文地质、物探和钻探技术管理体系、劳动从事管理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等都纳入到工程项目管理的大系统中,充分利用现有管理资源对地质勘查工程项目可持续循环发展方向给予指向性的调控、监督和激励,财务管理是地质勘查工程项目管理立体系统的重要纽带和关键环节。尽快建立以勘查项目质量管理(各级技术管理委员会)为研发中心,以勘查方法和内容为研发基础,以财务管理为研发重点的立体战略管理体系,是地勘事业单位生存、发展、可持续的根本保证。

(朱泽恩单位为新疆煤田地质局;盖春平单位为新疆煤田地质局161队)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高级会计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

[2]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S].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3]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S].中国地质调查局,2009.

单位财务自查报告范文第3篇

众所周知,财务管理无论是决策型、控制型,还是管理型或经营型,主要内涵离不开在经费的筹资管理、分配管理、使用管理、投资和成本管理几个方面。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盈利,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目标是如何按照上级的指示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而地勘单位一直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因此,其财务管理具有事业单位模式和企业单位属性的混合特征。

本文结合现行法规,参考财务管理书籍[1]和地勘单位勘查项目管理论文等,立足于地勘单位的现状,主要针对财务管理战略,在分析特殊的筹资环境基础上,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战略的前提下,对地勘单位的资源筹集和配置活动进行统筹和长远性的谋划,更好地融入在资源勘查合理配置和资源开发立体分布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理论性的探索。

二、地勘单位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主要特点

(一)资金来源

也就是地勘单位工程项目资金的筹资或投资来源。由于资源勘探工作一直属于国家的基本建设内容。尤其是基础地质勘查工作,一直是由前事业单位性质的国企和央企进行分项目的申报与核准后承担完成。投入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和中央与地方的各种地勘基金,少部分来源于地勘市场的需求服务和其它。

(二)预算投资

也就是地勘单位的工程项目预算。由于地勘单位的投入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和中央与地方的各种地勘基金,而投入资金的管理是采用项目申报核准、全程监督、分期投放制。针对年度经费总预算、项目经费预算原则、核批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及组织实施费预算和监督检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预算管理。对组织和管理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制定具体职责的规划、年度项目的立项指南和年度项目立项计划;给出不同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及组织实施费预算标准;对重大项目和组织实施单位承担的项目组织审查论证和验收;监督检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期投放。因此,地勘项目都有一个立项申请、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及项目资金预算、[2,3]编制、地质勘查报告编制提交的全过程。在立项申请和项目设计中的预算也都是非营利性的,按照不同勘查程度要求进行的成本预算。尤其是资源勘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后,资金预算只能是采用预算标准的中、低档,资金不足部分基本靠内部宏观管控和技术挖潜、改造来弥补消化。自从建国以来,地勘行业的资金来源一直受控于国家的产业政策,伴随着国家“五年规划制”的不断实施,地勘行业也同时呈现出明显的“大周期小循环”的特征。针对这一实际,利用好财务管理的手段特点,针对地勘单位各工程项目的特殊要素,给予工程项目先期预算的投资引导和修正,为达成国家基本战略和地勘单位局部利益的共同愿景、使命和目标服务。

(三)生产成本

也就是地勘单位承担完成的各类工程项目的总成本。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对于项目费和组织实施费规定了按项目核算成本费用的详细方法。具体到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甚至包括人员费、专用仪器设备费、能源材料费、外协费、用地补偿费、差旅费、会议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细致划分与确定内容。由于地勘工作多是在戈壁荒漠中开展,具有勘查区交通不便、生产补给困难、生活条件极差等等特殊性,从而也就势必造成地勘工作的生产成本很高且变化很大不易控制。尤其是地质钻探的综合成本,受气候条件(天热降温、天冷保湿、刮风、下雨停钻等)、地质条件(松散地层成孔难、坚硬地层进尺慢、贫水层需拉运循环水、富水层需止涌材料等)和设备条件(高温、高寒极剧变化时设备机故率增高并引发高孔故率和钻孔报废率)的极大影响居高不下,成为地勘费用的主部。在许多钻探施工极困难的勘查区(采空、火烧发育区、高山无路上钻困难区、地层严重涌漏却无水源或水源很远区、设备配件缺少或无生产材料供给区等)基本就是用技术服务费来补贴钻探成本费。因此,充分利用好财务管理这一杠杆,实现内部技术创新和节能挖潜,将地勘单位带入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轨道具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四)产品

地勘单位的最终产品就是依据各类工程项目施工成果汇总编制的地质勘查报告。地质勘查报告中的各种基础数据的真实、全面和可靠就是产品的质量内涵;地质勘查工作中对于勘查方法的综合合理、有效运用就是产品质量的基础;地质勘查报告中的文、图、表的巧妙利用就是产品质量展示宣传的窗口;新技术、新方法的创新引用和传统方法坚守传承的有机运用就是产品内在质量的坚实保证,更是地勘单位立足本质和有效开拓市场的根本保证。因此,合理发挥财务管理的激励机制,促进高水平科研人才的扶持培养和高品质地质报告的编制提交,完善地勘单位整体战略水平的提升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五)成果检验

也就是地勘单位承担完成的各类工程项目质量,尤其是地质报告的成果质量,不仅要通过专业报告评审机构(省级或部级评审机构)的评审,还要经受地质报告使用方(多为业主)在成果利用和指导效果与实际情况“符合程度”的全程的历史检验和评判。

(六)后期服务

由于国家对资源勘探、开发和利用的政策垄断专营,地勘单位的工作成果――地质报告也就主要是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需要的。地质勘查在国家的整个资源开发利用战略系统中只是其中的第一阶段或一部分,加之地质勘查主要是“以点连线、以线推面”的,具有很强的经验与技术推断预测性。那么,在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阶段就不仅仅是对地质勘查综合成果――地质报告质量的核准验证,还有一个不断补充完善的过程。更有针对实际所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勘查与解决等的后期服务过程。所以说,地质报告的质量优劣实际上体现于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中,集中体现在后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上。而在地勘单位中,只有财务管理才能贯穿于不同勘查工程项目和勘查阶段的始终,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前期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市场拓展优势和促进成长方向,为下一次工程项目的合理投资预算、降低工程成本、节能挖潜、开源节流和提高地质报告的创新服务质量提供可深入分析、有效利用、可持续循环发展依据。

三、地勘事业单位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重要方面

通过对地勘事业单位主要特点介绍和专项基金管理现状我们可以看出:地勘单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和中央与地方的各种地勘基金。资金预算和使用受制于上级管理审核机构。尤其是基金项目的管理是全程监督分期投放落实制。所以,地勘单位的财务管理就是服务于对现有下达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情况和地质报告的服务质量长期有效的管理调控。就是用财务管理这一杠杆为地勘单位在行业内的声誉、信誉和市场形象服务。然而,由于地勘工作受到的影响因素很多,而且在同一区域的不同地段都有很大差异,尚有许多不可预知干扰。集中反映在工程项目立项、设计预算、工程项目管理和成果提交的各个具体环节,情况非常复杂。最好的财务管理实际就是渗透于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之中去。

由于财务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间存在着密切的经济关系。指导和参与具体策划地质勘查工程项目的合理配置[4,5]就是更好地发挥财务管理职能的良好途径。

(一)勘查方法选择中的财务管理

资源勘查方法遵循的是“从已知到未知”、“由浅到深”、“由表及里”的基本原则。因此,资源勘查基本划分出了找矿、普查、详查和勘探几个大阶段。对应不同阶段都有明确的勘查方法与内容和勘查程度的规范要求,并同时提交相应阶段程度的勘查报告。可是在资源勘查的成果与目的上又是具有继承性、连续性与相互验证、补充完善和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系统。所以,运用财务管理服务的目标分解方法,充分考虑到不同勘查方法运用的经济、有效和勘查目标的快捷速达,适宜调整有效勘查方法工作量的比重;运用数据分析进行成长方向的趋势预测,高瞻远瞩到特殊勘查内容可能在建井利用时的参考有效程度和环境承载的可持续发展利用价值;立足全局预先建立起勘查资料和对应的资金投入的时序可比对体系,形成背景值、现状值、影响值和验证值不同或相同方法间的连续可比、循环利用数据库体系。为优化勘查工程项目大数据管理提供切实依据。

(二)勘查内容选择中的财务引导

煤田地质勘查方法和内容在各种资源地质勘查中都有相互关联,甚至是某种意义上的相同。这就为在煤田地质勘查中运用投资分析管理战略方法进行多种资源的同时发现、勘查、开发和利用提供了可能;也为不同种类资源地质勘查资料的共享创造了条件;更为统筹、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开展煤田内的多种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指明了发展道路。财务管理的参谋、助手和引导作用这时就能得以充分发挥。

(三)保证勘查目的服务质量的财务监督

对于各种资金条件下的所有地质勘查工程项目,建立保证勘查目的服务质量财务监督服务体系的充要性将随着勘查成果的逐步利用而相对滞后地逐渐显见。煤田地质勘查的目的就是服务于建矿设计、采矿和闭坑规划的全过程。在新疆以往的煤田地质勘查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煤田地质勘查的目的主要是针对煤炭资源量的勘查确认。而对于煤炭资源量之外的其它影响因素与条件的勘查确认程度就显得相对薄弱、模棱两可或不够准确可靠。由于地质勘查报告质量的检验周期相对较长,充分利用地勘事业单位现有的管理体系,合理整合现有资源(地质勘查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各项责任落实的奖惩明细、人才岗位流动使用的准确劳资状态等等)就能实现保证勘查目的服务质量和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人责任程度的财务数据监督与责任管理。

四、结语

单位财务自查报告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推进依法理财,维护财经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职责权限,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涉及财政管理的事项进行的审核、检查与行政处罚活动。

第三条财政部门依照财政管理体制和财务隶属关系实施财政监督。

第四条财政监督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监督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全过程监督原则。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相结合,保障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安全运用和效益发挥;

(四)监督检查与整改建制相结合原则。针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规范行为。

第五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应当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被检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财政监督范围

第七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

(一)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的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

(二)预算收入的征收和解缴情况;

(三)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

(四)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

(五)预算外资金收支及其管理情况;

(六)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偿还及管理情况;

(七)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和国有股权管理情况;

(八)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情况;

(九)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十)财税政策执行情况;

(十一)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十二)依法应当实施财政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章财政监督手段

第九条财政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中,依法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一)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底稿;

(二)预算收入征收、解缴资料;

(三)国库及国库经收处办理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拨付的资料;

(四)预算资金拨付、使用的资料;

(五)预算外资金收支及其管理的资料;

(六)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股权管理的资料;

(七)其他涉及财政监督事项的有关资料。

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上述资料,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第十条财政部门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时,查验和复制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底稿,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实被监督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资产;就监督检查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询问、调查。

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在被监督单位涉嫌违法的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财政、财务收支文件,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其纠正或者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可以向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财政监督检查结果。

第四章财政监督检查方式与程序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一般应结合日常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实施财政监督,也可以采取专项检查或者综合检查的方式实施财政监督。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实施财政检查,应当根据财政管理工作需要制订检查计划。重大检查项目,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实施财政检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向被监督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二)对被监督单位实施财政检查;

(三)根据财政检查情况提交财政检查报告;

(四)对财政检查报告审查后,作出财政检查决定或者提出财政检查建议。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实施财政检查,应当组成财政检查组。检查组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2人。

必要时,可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参加,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财政检查。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实施财政检查,应当在实施检查的3日前向被监督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财政部门认为事前向涉嫌存在重大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被监督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可能妨碍财政检查正常进行时,经本级财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受前款关于提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时限的约束。

第十九条财政检查人员实施财政检查时,应当出示财政部门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财政部门委托检查证明。

财政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或者检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被检查单位认为财政检查人员与检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财政部门对被监督单位提出的书面回避申请,应当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财政检查组向财政机关提交财政检查报告前,应当征求被检查单位对财政检查报告的意见。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财政检查报告之日起5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财政检查组。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送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被检查单位对财政检查报告有异议的,财政检查组应当核查。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检查报告审查制度。

财政部门对财政检查报告审查后,应当作出财政检查决定或者提出财政检查建议。

财政部门作出的重大财政检查决定和提出的重要财政检查建议,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财政检查决定或财政检查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财政检查决定或财政检查建议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财政检查决定或者财政检查建议的情况送交财政部门。

第五章监督责任

第二十三条财政监督,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严肃财经纪律,正确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理配置和安全有效运用财政资源的重要保障。搞好财政监督,是各级财政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共同责任。

第二十四条省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对省直各部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安全有效运用财政资源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管理、使用中央级和省级财政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省直各部门履行各自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各市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及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财政管理事项实施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第二十五条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严格执行经省人大批准、省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管理、使用财政资源的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本部门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本部门所属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各自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各市、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对本级各部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安全有效运用财政资源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管理、使用省级和市、县级财政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本级各部门履行各自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下级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及本市、县改革、发展、稳定的财政管理事项实施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第六章违法惩处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时,对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应当责令其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被检查单位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严重问题且造成重大损失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外,有其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原因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相应追究其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的责任。

单位财务自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存量资产管理与增量资产管理相结合。具体目标是:

(一)全面摸清家底。通过资产清查,全面掌握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和资产存量、分布、结构及效益状况,真实、完整地反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物质技术水平和管理状况,为各级政府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重要决策依据,奠定重要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信息化管理。

(三)实现两个结合。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资产存量动态数据库,使之成为行政事业单位增量资产预算编审的主要数字基础,为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探索路子,为财政部门编制*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通过资产清查,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主要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户数和编制及实有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

(二)账务清理。对行政事业单位本部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

(三)财产清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债

务等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实。

(四)建立卡片。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边清查资产,边建立固定资产电子卡片。以此为基础,今后主要固定资产变动状况,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审核完成,并与财务管理系统互相补充。

(五)完善制度。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财务和资产管理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上述资产清查工作应于*年7月底完成。有关损溢认定、资产核实等方面的工作,由市财政局另行布置,有关办法将另行下发。

三、资产清查基准日和清查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统一为*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围。

1、*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三)下列单位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及资产清查有关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1、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

2、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3、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

(一)工作原则。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境外机构和驻外地办事机构的资产清查工作,由其派出单位组织开展。

(二)工作方法。

1、行政事业单位自查。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组织自查,要做到见账就清、见物就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提交本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报告。

2、主管部门复核。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部和所属单位自查结果进行复核把关,保证本部门清查结果的全面、真实、准确,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各部门(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3、中介机构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程序,认真核实单位各项资产清查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作出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资产核实和清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5、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部门(单位),在报经市财政局同意后,可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统一基准日、统一表格、统一清查内容和范围等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并提供必要的书面说明后汇总上报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下同)。

五、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和任务分解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52号,肇财评〔*〕1号转发)有关规定,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年12月-*年2月)。

1、组织收看和收听全国和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有关工作文件、报表和操作软件,编发资产清查有关资料。

2、成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各地、各部门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

3、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制定本地、本部门、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于*年2月28日前报市财政局备案。

4、市财政局负责对市直各单位、县(市、区)财政部门、有关中介机构业务骨干的专门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情况,完成对下属单位的资产清查业务人员的培训。

5、参与市直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制定中介机构参与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程序和步骤等。

6、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完成资产清查布置工作。

7、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开展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汇总,并在*年2月28日前上报市财政局。

(二)实施阶段(*年3月-6月)。

1、各主管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工作是:开展账务清理,确定调整后的资产清查基准数;开展财产清查,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国家有关资产清查政策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固定资产电子卡片,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2、社会中介机构的主要工作是: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社会中介机构可在单位自查工作开始时就参与相关工作,保持审计工作与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同步进行,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指导各单位自查,协助单位完成资产清查结果汇总上报工作;按统一的程序、标准进行审计,提交统一规范的审计报告。

3、各级财政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结果严格审核把关,并汇总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在清查结果汇总之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进行复核或检查。

4、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报告和县(市、区)财政部门的资产清查统计汇总表,应于*年4月底前报送市财政局。

5、*年5月底前,市财政局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上报省财政厅。同时,建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增量资产配置编审提供依据。

(三)总结阶段(*年7月)。

1、市财政局下发有关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

2、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总结工作,上报全市资产清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候选名单。

4、通报表彰全市资产清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资产清查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承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与市财政局保持工作联系。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和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于*年2月28日前将本部门、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

七、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资产清查复核或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要从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大局的高度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布置各阶段工作,做好动员和培训,保证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