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本网工作总结内容页

工作导师制工作总结{整合5篇}

2024-08-05 12:42:02工作总结访问手机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工作导师制工作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工作导师制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高教师的民主意识,增加园内各教职员工的凝聚力。经过一年的努力,先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爱我家乡,建设北仑”活动。在党政领导下,学习理解“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密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兴起一个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在实践中不断形成新思路,提出新举措,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党工组织抓住“北仑二次创业”的契机,大力做好有关北仑经济发展的宣传,让教师看到北仑发展的希望,了解家乡的巨变,热爱家乡,原为家乡做贡献。

1、由党支部出面,由工会组织邀请区委宣传部领导来园作“三个代表”与“北仑二次创业”的报告,让教师共同参与讨论。

2、在教师中开座谈会,谈谈北仑的巨变。

二、以师德为中心,建设一支充满生机活力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一个人,如果没有精神,只讲金钱,不讲理想,不讲道德,就会失去奋斗的目标,失去行为的正确规范。因此,我们要从根本上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正确处理公私观、荣辱观、幸福观、美丑观、友谊观、生死观、自由观、爱情观,切实把老师和保育员的思想引导到为幼儿园多做贡献上来。

1、树立岗位之星,发挥榜样的作用。以园教师先进的工作作风,先进的教育理念等带动全园的教师向更高层次发展。鼓励教师在岗位上认真工作,积极专研,努力成才,让亮点在全园闪亮起来,幼儿园设立了月岗位之星,将班级工作,科研工作,组织运动,参加比赛等,表现突出的人和事进行一月一评,每月选出一个教职工称为本月的岗位之星,每月评选一个班级为优秀班级。

2、树立教育新理念。以《纲要》为行动指南,指导工作实际,幼儿园根据教师的年龄进行“新老结对”“带徒学习”等活动,根据园内教师年龄趋向成熟化的条件,引导教师们投身教改、研究型实践。

3、集中教师看录象与交谈,学习身边的优秀教师的优秀事迹,分散活动出师德作业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实际情况,从思想上谈自己对幼儿教育的理解。结合师德学习要求教师写《21世纪我怎样当教师》的演讲稿,然后,通过教师的参评,根据教师的教龄长短选出有代表性的教师共4位,利用中午时间在教师中演讲,从中评选出等次,分别进行适当的奖励,既宣扬教师中的优秀事迹,又给教师启示该如何当好教师,从而激励了老师的积极性。

4、开展学习的高潮。园内开展岗位练兵,今年突出了学习ppt,一边学一边要求各位老师制作一个课件,并评奖发纪念品,通过学习与自己操作,教师们运用计算机的能力上了一个台阶。园内开展了区域操作材料的制作与评比、也开展了评课、说课等基本功学习,提高了教师的专业素质。

5、积极参加上级工会活动。今年上报了一个工会方面的市级课题并立项。组织教师进行“我和我的学生”征文活动,上报4篇,录取3篇,李老师为二等,虞与飞波为三等。组织教师进行“我为教育创新献一计”,上报的计策与xx上报后的计策一起评定。在教师节期间,老师们利用休息时间排练了舞蹈“爱的情怀”,共16为老师参加,在演出中得到了观众的好评。老师们还参加区教育工会组织的大合唱活动,社区演出等活动。今年加强了通讯工作,上报上级工会的稿件若干篇,完成了今年规定的标准。 三、 不断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健全教代会各项制度,大力推进幼儿园的民主建设。 我们通过不断学习,提高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来提高提高我们工会工作的质量,使各项工作逐步趋向规范化,如每年的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每项活动有记载,注意材料的积小编推荐与 幼儿园2012年工会工作总结 关联的文章:

2012年小学基层工会工作总结

学校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交通厅直属机关工会2012年工作总结

大学机关工会2012年工作总结

区机关工会2012年度工作总结

区计生委2012年机关工会工作总结

教育馆工会2012年工作总结

图书馆工会工作总结

累,使我们的工作有历史的痕迹,加强了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的质量。

今年8月我们成功地召开了教代会,会上对园务计划、财政报告进行了审议,对幼儿园的重大事情进行了讨论,会上还评议了园领导,定量评议全为优秀,定性评议中各小组高度肯定了园领导的成绩。这次教代会充分体现了民主,体现了教代会的作用。在教代会期间还进行了新一届工会委员改选,通过民主评议与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与主席。

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紧紧依靠教职工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

1、关心教师。碰到老师生病,工会成员与领导会去看望,既送去礼物又安慰病人,今年工会成员慰问了胡蓉、李老师,给病人感到集体的温暖。碰到老师坐月子等喜事,老师们、领导都会结伴去祝贺,并送上礼物,今年慰问了姚琼、赵玲婕、陈红娓、王芬英。碰到老师结婚,幼儿园为新人到北仑点歌台点歌一首,今年为贺雪芬、赵艳玲。点点滴滴让老师们感到大家庭的温暖。

2、关心幼儿:老师为幼儿制作各种区域活动材料,利用废旧材料为幼儿自制玩沙玩具。

3、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我们曾进行过4次献爱心活动,9月初,组织教师与幼儿为病残儿童捐款,10月初园内进行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共捐3400元,11月初,当我们听到各单位在为贫困地区捐冬衣冬被,于是向民政局打听捐衣物的有关事项,幼儿园马上发动全体教师捐衣物,在短短的3天里,共捐衣物470多件,受到了有关部门的赞扬。11月中旬我们开展了“关注生命,奉献爱心”的活动,我们先组织老师观看柴桥王剑斌患肾炎一年求医与生活的跟踪报道,看完报道后,老师们纷纷议论要为其献爱心,于是老师们排起长长的队伍,慷慨解囊奉献自己的爱心,为王剑斌换肾5万费用捐款,共得捐款数2760多元。

这一年的工会工作在园工会委员努力下,本着以岗位为依托,以服务为根本,健全活动制度,规范激励标准,深化活动内容,扩展活动范围,使工会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

区中心幼儿园工会 小编推荐与 幼儿园2012年工会工作总结 关联的文章:

2012年小学基层工会工作总结

学校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交通厅直属机关工会2012年工作总结

大学机关工会2012年工作总结

区机关工会2012年度工作总结

区计生委2012年机关工会工作总结

教育馆工会2012年工作总结

工作导师制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中,司法部对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实行领导,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同时也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任务有:

1、 管理劳改、劳教工作。

组织、领导劳改、劳教工作,确定监狱、劳教场所的设置、分布和犯人、劳教人员的安置;指导、督促和检查监狱和劳教场所,正确贯彻执行劳改和劳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或者审定劳改和劳教工作的重大决定;制定和审查劳改和劳教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狱和劳教场所不断改善和改革管教制度,提高改造水平;总结和推广劳改和劳教工作的先进经验,对监狱和劳教场所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和处理,对违法乱纪的管教干部予以纪律处分;管理劳改和劳教单位的干部,进行考察、培训和任用,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 管理律师工作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审查律师协会章程,负责律师资格的报考,考试工作;授予律师资格和批准律师执业证书;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设置和律师队伍的发展;制定法律援助的具体办法;对律师违纪进行处罚,取消严重不称职律师的资格;制定律师收费的具体办法;总结和推广律师工作的先进经验,制定律师工作发展规划。

3、 管理公证工作

领导公证处工作,确定公证处的设置、公证人员的编制、机构和考核制度,任免公证处的正副主任;监督公证处的收费标准和财务支付,对公证人员进行纪律检查;总结和推广公证工作的先进经验。

4、 管理司法干部培训

确定司法干部培训工作的方针,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指导政法干部学校的工作,培养师资,编写教材;总结推广干部培训工作的经验。

5、 管理法学教育工作

确定法学教育的方向,制定法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协调全国法学教育,协同国家教委指导全国法学教育;管理部属政法院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和考核,督促和检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审批基建计划和重大财务开支,负责专业设置,招生和毕业生分配计划;组织编写全国法学教材。

6、 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调查研究民间纠纷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律和道德的宣传教育;总结推广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

7、 负责组织法制宣传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教育,在各类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出版法制报刊和法律书籍,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

8、 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司法部统一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外事活动 。确定司法外事工作的方向,活动范围和方式,并对外事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派代表团出国考察和出席国际会议,组织接待外宾,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开展国际司法协助业务活动 。

工作导师制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校;师范生;满意度;实习

机制

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成为合格师资的综合性、实践性必修课程。它面向基础教育,培养教师应具有的优良品德和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能力。就浙江七所高等师范院校(包括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台州学院)相关实习文件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完善师范院校实习运行机制,促进职前和职后的顺利衔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出可供参考的理论资源。

一、就七所高校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分析异同

1. 实习准备阶段

七所高校的教育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在开展教育实习前一学期已确定实习生名单,采取由学校(院)统一安排和部分学生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例如《宁波大学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20%的实习学生可采用自主实习方式进行。此外,实习生已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等相关课程,并通过考核(其中中文专业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业二级乙等以上等)。

七所师范院校均要求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主要完成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或其他形式的学生工作)和教育调查三部分内容。在正式进入实习阶段之前,值得一提的是,宁大在短学期就“三笔字”“简笔画”“说课”“模拟上课”等进行技能考核;湖师院组织开展 “演讲”“说课”和“课件制作”等教师职业技能比赛活动等。

除此,七所院校均要求带队老师在实习前与实习基地指导老师取得联系,明确实习期间要求。师范院校会优先选派“双师”教师担任实习生带队老师,人员(带队老师人数:实习生人数)配比为:宁波大学1∶8,浙江师范大学1∶20~1∶40,杭州师范大学1∶10,温州大学1∶8~1∶12,湖州师范学院1∶15~1∶20,绍兴文理学院1∶12~1∶17,台州学院1∶11。

2. 实习开展阶段

(1)学生方面。在实习相关文件之中,七所师范院校均包含关于师范生在实习期间,思想、学习、生活与工作等方面的细则,《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实施细则》还强调要对实习生进行师德教育;实习期间,以一周见习,七周实习的先后顺序安排实习。实习生主要任务是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等工作,不同的学校对师范生要求略有差异。实习任务详细信息如表1所示。

表1 :实习任务信息

(2)带队老师方面。上述七所师范院校均要求带队老师与实习基地及师范生保持密切联系,并对实习生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或其他形式的学生工作)和教育调查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指导。其中,宁波大学要求带队老师检查、辅导记录不少于6次;湖师院要求带队老师以教育实习日志的方式记录;绍兴文理学院要求带队老师与实习单位共同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3. 实结阶段

按照各高校要求,实习结束后实习生要上交个人实结报告,内容涉及教案、教学反思、工作计划、实习日志等方面;带队教师在实习1周内完成对实习工作的总结评议,组织学生进行实结,其中,浙师大、湖师院召开实习经验汇报交流会,并借此吸收下一届学生参加。此外,浙师大要求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后进行为期3到4周的研习活动。

二、高校师范生实习现状调查

1. 调查目的

其一,旨在探讨当前师范生实习现状及遇到的问题;其二,为改进职前教师培养模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其三,为提高师范生综合实践能力,促进职前职后教师培养与培训一体化提供有效策略。

2. 调查内容、方法和对象

(1)调查内容。根据研究的需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调查问卷进行设计:①实习前师范院校对实习内容、要求及安排的指导;②实习中师生之间的互相沟通,包括师范生与带队老师,师范生与指导老师,带队老师与指导老师之间的沟通;③实习生对实习安排的满意程度;④实习生对实习后师范院校的总体评价。

(2)调查方法。采用文献收集法、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等。

(3)调查对象。问卷一《高师院校教育实习情况调查表》(学生用)以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各系大四学生为调查对象。该对象已于大二学年完成两周见习,大三学年完成四周特色实习,大四学年即将完成八周综合实习。发出问卷200份,收回185份,回收率92.5%,有效率100%。问卷二《高师院校教育实习情况调查表》(教师用)以各实习学校指导老师为调查对象。发出问卷100份,收回92份,回收率92%,有效率100%。

3. 调查结果与分析

(1)实习前师范院校对实习内容、要求及安排的指导。为了较客观地了解师范院校在实习前的安排与指导,笔者在调查问卷中设计了有关问题,经整理、统计结果分别见表2、表3。从表2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师范生已了解实习制度和内容,比较充分地掌握了实习信息。

表2: 师范生对实习制度和内容的了解程度

表3 :指导老师对实习制度和内容的了解度

(2)实习中师范生满意度。通过客观了解师范生在实习过程中适应情况和满意程度,分析探讨师范生的实习需求,便于为改进职前教师培养模式提出建设性意见。经整理、统计结果分别见表4、表5。

表4 :师范生对实习的总体评价

表4反映实习生自我评价的高低与带队老师工作、指导老师工作的好坏呈正相关。总体来说,对带队老师与指导老师的工作较满意。

表5:实习生对带队老师与指导老师的工作评价(多选)

(3)实习后师范院校的总结评价。经过调查,有13%的同学反映实习小组会就实习机制方面向带队老师或师范院校提出建议,有58%的同学偏向于参加由校方统一组织安排的实习,21%的同学更希望以自主实习为主的实习,有10%的同学认为所在院校的实习机制有逐步完善的趋势。实习生对实习后所开展评价工作的满意度如表6所示。

表6 :对所在师范院校于实习后总结工作的评价

(4)实习期间师生(带队老师与实习生)、师师间沟通情况调查。通过对沟通情况的调查与分析,反映师范院校带队老师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统计结果分别见表7。

表7: 师生、师师间沟通情况(多选)

(5)指导老师对实习的总结评价。经过调查,有3%的指导老师反映合作的师范院校有就此次实习需要改进方面征询意见或建议,有12%的指导老师认为实习机制有逐步完善的趋势,有35%的指导老师对师范生实习很满意,54%的指导老师对师范生实习较满意。

三、完善和促进师范院校教育实习运行机制的策略

1. 师范院校方面

(1)以多种形式开展实习安排、要求及内容的教育指导工作。教育指导工作要联合多方面的力量,其中,院校方要认真贯彻实纲计划等纲领性文件,组织开展实习动员大会,及时召开实习汇报会及经验交流会,并广泛吸收下一届学生参加,做到实习前后顺利衔接,实习学生上下级顺利结对;班主任和带队老师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以多种形式上传下达,确保每位实习生明确实习规章制度。此外,各院校可通过创建教育实习网络平台等方式,共享实纲计划、实习通讯稿、优秀实习生展示等内容,联合优秀的教师和学长学姐进行相关问题的答疑。

(2)调节师生人员配比比例。从七所高校的实习机制中发现,带队老师与实习生的比例一般在1比10以上,一名带队老师指导的实习生人数过多,容易导致带队老师时间分配不均,给予每位实习生的指导时间过少等不良情况出现。通过访谈后发现,该现象主要由于高校“双师型”教师紧缺。因此,各高校应加强师资能力培养,吸收更多“双师型”教师参与实习工作。

(3)加大实习经费投入,保障实习顺利运行。在广泛对学生进行访谈中发现,多数师范院校学生并没有实习经费的补贴,交通费用自理,仅少数师范院校有相应政策。如台州学院在实习期间接送,宁波大学在特色实习期间接送等。教育实习需要有充足的经费保障。首先,争取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支持,争取从财政拨款中获得实习专项经费,增加教育实习经费在教学经费中的比例。其次,应做好开源节流工作。一方面是实行“国家拨一点,地方给一点,学校出一点,院系自筹一点,社会捐一点,学生个人担负一点”的多方集资办法;另一方面,争取得到实习基地的援助,实习基地少收费或不收费。

(4)建立师生、师师(带队老师与指导老师)间沟通良好的实习机制。根据调查问卷的数据整理分析显示,师范生对自我的满意度与带队老师及指导教师工作负责程度正相关。因此,带队老师与指导老师的工作在实习生对实习整体评价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据数据表明,仅有12%的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能与带队老师保持联系,几乎所有的指导老师在实习中不常与师范院校的带队老师联系。对于实习生,及时有效的沟通有利于其进行自我审查、自我评价和自我反思。

(5)建立客观合理的监督机制。在实习机制运行当中,运行统筹方对进程的监督和监管十分重要。据对实习机制的异同分析发现,七所院校基本将实习职责落实到个人,但由于监督审查程序和系统不健全,造成实习报告弄虚作假,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等情况。因此,要健全师范院校的审查监督系统,实行“一步一小结”的管理方法,与实习基地学校合作,就学生实习情况和实习各方需求开展每周研讨、中期会议、定期考察、课例观察,落实责任机制。

(6)师范院校应及时掌握师范生实习情况,收集实习反馈信息。在对实习机制的分析中发现,七所师范院校都比较关注师范生的实习生活,要求带队老师全程听课,安排学院领导巡视等。但是,师范院校与实习基地的互动并不频繁,对实习情况的了解,形式单一,内容局限。因此,师范院校可以在实习中及实习结束后,收集实习生和带队老师对教育实习工作、今后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实习学校对指导老师进行实习反馈调查,以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形式收集有关实习反馈信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实习机制。

2. 实习基地方面

(1)由师范院校与实习学校共同制定实习安排。根据对实习学校教师的访谈发现,实习学校并没有对实习生有具体要求与安排规定,仅通过与带队老师的交流获取。因此,在遵循师范院校实习制度基础上,各实习学校可根据本校情况及特点制定实习安排及要求,为各方面制定总的实习工作方案,确保实习步调一致。

(2)在实习前期,指导老师明确实习生的实习要求及职责。在调查中发现,指导老师对师范院校的实习要求并不明确,例如课时量,实习时间跨度等内容,多是通过与实习生的交流中了解。据此,实习基地学校应定时召开实习会议,举行实习小组讨论会议等,切实普及实习工作任务,要求指导老师明确自身职责。例如了解实习生的实习要求,安排实习生教学观摩,指导实习生备课、试讲和讲课,改进教学效果。此外,在班主任工作方面,指导老师应指导实习生实施班主任工作,传授班级工作经验,帮助实习生解决存在的管理问题,协助实习生开展家访以及教育调查等活动。

参考文献:

[1]陈全战,赵本全.教育实习现状分析及对

策研究[J].教育探索,2009(4).

[2]蒋菠,许瀚月.变革教育实习,提升师范生

执教技能[J].中国成人教育,2009(8).

[3]邬跃,陈恒.提高师范生教育实习实效性

工作导师制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重在建设、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原则,结合我院实际,适应时代要求,使全院教职工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国规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造就一支业务精良、师德师风过硬的师资队伍。

二、工作重点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在建立规范和引导机制,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和作风建设。为此,根据晋高工[*]2号文件精神,确定我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重点是:

1、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刻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有组织地参加院党委组织的学习贯彻《纲要》的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意识,增强参与师德师风建设的自觉性。

2、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在建章立制过程中,既要高度重视办好社会主义大学对广大教职工的职业要求,又要充分尊重高校教职工的职业特点,把师德师风建设同广大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广大干部、工人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同实现我院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起来,以调动广大教职工“三育人”的积极性为出发点,完成好这一任务。

3、表彰师德师风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比、学、赶、帮氛围。要在全院树立一批师德师风过硬的先进个人和抓师德师风建设好的先进集体,号召广大教职工向他们学习。要通过广播、报纸、黑板报、壁报、宣传橱窗等媒体,大力宣传在社会主义道德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的事迹,强化典型的带动作用。在宣传中,要大力提倡适应时代要求的道德观。要强化广大教职工的人文精神、诚信思想、科学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人格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等道德要求。要大力弘扬时代要求的、具有生命力和积极意义的传统道德观。要联系实际,从我院的工作实际和现实状况出发,做到有的放矢,增强针对性。

三、总体部署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今后几年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要从4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集中精力分阶段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第一阶段是学习教育阶段,从4月份开始,到5月中旬结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集中学习有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深入进行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是对照检查阶段,从5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结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揭摆我院教职工队伍中存在的有关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分析现状,找准主要矛盾。对照检查要触及部门(单位),触及个人。普遍存在的问题也要揭摆。特别是对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在广大师生中影响大、有一定危害的问题,不包不压,更要揭摆。

第三阶段是整改提高阶段,从9月份起,到10月上旬结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师德师风建设同高校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成为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依靠良好的工作机制,促进师德师风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各部门(单位)都要制订新的《岗位职责》、《纪律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条例》等规章制度和相应的考核、评价办法。要提出执行规章制度的具体措施,创建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环境。

第四阶段是总结表彰阶段。从10月中旬起,到10月底结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师德师风建设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表彰正面典型,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受表彰的正面典型,要经过具体的评价和群众公开评选而产生,要写出典型事迹材料。学院要组织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典型报告会,还要组织先进典型到各部门(单位)的师生中进行巡回报告,以此检阅年内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四、基本要求

1、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要准确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从我国历史和现实国情出发,从我院实际出发,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国、爱教、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强调师德师风建设的实践性。

2、各部门(单位)都要做出规划,制定方案。首先在时间上要有保证,其次要广泛动员,让所有教职工都参加,不留死角。

3、师德师风建设,既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个人自觉性、能动性,同时也要靠制度规范约束。制度不仅要有针对性的要求,还要明确遵守制度与违反制度所承担的责任。制度的建立,要尽可能做到科学、准确、有操作性,便于实施。

4、建立政策支持机制。在政策制订上,既要保护和支持所有通过正当合法手段获取个人和团体利益的行为,又要提倡和奖励多为他人和社会做贡献、道德高尚的行为,防止和避免因具体政策制订不当或失误带来负面影响。要对那些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行为予以鼓励,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就的个人、单位要进行表彰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晋升工资、发放奖金以及其他精神的、物质的方式,进行奖励。

5、通过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实现以法治校、依法行政的进度。严格贯彻执行与教职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高等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6、坚持汇报制度。各部门(单位)四月中旬要上报各自的规划、方案。每个阶段的工作结束后,要上报阶段工作小结。10月底要上报工作总结。

7、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局面。特别是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和教务处、工会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齐心协力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工作导师制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总会计师发展脉络

总会计师是主管一个企业或单位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企业或单位的领导人员。目前,我国总会计师制度很不健全,影响和制约着总会计师更好地发挥作用。

所谓总会计师制度是指对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权限、作用、地位,以及总会计师的任命、奖惩、考核、资格认证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的综合。追根溯源,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是伴随着建国之初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照搬前苏联经验,在“一长三师”(即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的企业干部管理体制下所形成的,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

20世纪50年代是我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为实现国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强对国营企业管理,强化会计监督,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一直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1961年,国务院下达了工业七十条,规定了在企业中设置总会计师,一些大中型企业开始试行总会计师制,总会计师的地位得到充分的认可。1962年国务院通过《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为了进一步推动这一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1963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草案)》,规定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并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任职条件、任免办法及总会计的职责和权限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为总会计师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基础。1966年“”开始,“”反对经济核算,把会计人员执行规章制度说成是管、卡、压,总会计师被当成反动权威批斗,迫使大批会计人员转行,总会计师制度濒临崩溃的边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提出了经济建设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方针,会计工作也被列入党和国家的重要议程。1978年,国务院重新修订和颁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把设置总会计师扩大到所有企业,规定了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基本职责和工作权限。1982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发了《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总会计师是厂一级经济责任人,不少大中型企业和部分经济主管部门相继设置了总会计师。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再次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提出“一厂三总”和党委书记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98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充分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从而大大推动了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为了更加系统、有效地促使总会计师履行自身重大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990年12月国务院了《总会计师条例》,明确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同时提出了要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的要求。确定了总会计师在企业重大决策中有参与权、财务开支中有决定权、经营管理中有指挥权、执行财经纪律中有维护权、会计报表中有审批权。1993年,再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总会计师设置范围又重新作出了规定,即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保证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参与重要经济问题分析等职责到位。2003年,在国务院公布并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再次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包括总会计师在内的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体制,这为确立总会计师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作用,对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保护所有者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的总会计师管理模式基本上是在《总会计师条例》的规范下运行实施的,但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总会计师条例》在诸多方面都不能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中国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以及发挥的作用都与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需求不相匹配,在经营管理决策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总会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中国总会计师制度应借鉴西方首席财务官制度的先进经验,尽快与国际接轨,建立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以保障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专业人员、机构、制度和措施为依托所组成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暂行办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和要求下出台的,代表着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越来越倾向于复杂化、智能化和艺术化,总会计师在其中所担负的职责也越来越重要。概括地讲,总会计师既是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又是该企业财会改革和财会管理的总设计师,还是本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任何职位或人员所不可替代的。推进总会计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提高总会计师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的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和经济发展中的管理决策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者,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管理者,是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者,对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起着重要作用。对目前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提高总会计在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地位,同时在人事管理上加强对总会计师的管理和约束,有利于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要求。企业财务管理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个客观而又理性的选择。

三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健康运行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力保障。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肩负的受托责任,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参与企业价值管理、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为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协助经营者履行经营责任,同时对企业负责人的决策进行监督和制约,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为所有者及其他外部利益主体提供信息基础,以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管理,完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

四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提出总会计师是企业负责人之一,因此,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管理、奖惩管理及薪酬管理,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受托责任,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国有公司治理结构,也是探索“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出资人监督体系,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

《暂行办法》有利于解决我国总会计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总会计师的定位、职责、和发挥的作用都与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从企业实践来看,总会计师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开始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

有利于解决对总会计师职位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总会计师行业整体处于无序状态,总会计师在企业“没有位、不到位、放错位、排末位”现象严重,相当部分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厂长经理对会计法规理解不全面,对总会计师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

首先是对依法设置总会计师的认识不到位。原因一是有关总会计师的设置法规中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即使不设置总会计师,也不会受到行政或经济处罚;二是财权是企业的核心权利之一,企业行政领导常常会亲自主抓,或让其信任的副职领导负责财务工作。针对这个问题,《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其次,是对总会计师的作用认识不到位。总会计师为单位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他的职责不是一般行政领导所能替代的。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应当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努力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二是强化企业价值管理,以财务会计系统为主线,将企业经营活动全部衔接起来,打造企业管理价值链,优先实施价值管理;三是提升风险控制力度;四是充分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总会计师的作用具体是:1、领导作用,总会计师是企业经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是企业财务工作的总负责人;2、法制作用;3、决策作用,总会计师是企业的领导成员,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所从事工作的性质,使总会计师在企业管理中的决策作用更为突出;4、管理作用;5、沟通作用,总会计师组织各级经济活动分析,考察和评价企业经济活动成果,发挥信息反馈作用;6、监督作用;7、效益作用,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总会计师的效益作用是通过组织实施一系列管理战略来体现的。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应有的作用,《暂行办法》对总会计师的职位设置及职责权限作了具体的规定,既有利于扫清认识上的误区,又便于操作。

再次是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的认识不到位。《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但一些单位对其缺乏全面理解,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的尺度把握得不好。《暂行办法》第十、十一、十二条在这一方面又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有利于解决总会计师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总会计师管理体制应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范企业总会计师行为的有关法律、准则和制度等规范体系;二是实施总会计师管理的机构和组织,最终形成一个由法律性管制、行政性管制和社会性管制等要素所组成的较为完整的企业总会计师管理体系。目前,我国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还很不健全,许多方面还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定。

一个是干部管理体制,《总会计师条例》中规定“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可见,总会计师是企业“内部人”,其缺点是总会计师缺乏独立性,无法也无需对股东负责,是“内部人控制”的范畴。总会计师不进董事会,其作用就很难发挥。为了更好地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暂行办法》第八条明确指出:“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是对总会计师的监督和评价问题。我国目前尚缺乏对现职总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的科学合理体系。《暂行办法》的出台,在明确规定总会计师职责权限的同时,也对总会计师的监督考核做出了规定。

有利于解决总会计师职责权限方面存在的问题

实践证明,总会计师在加强企业经济管理、提高效益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加强企业财务职能转换、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呼声的日渐提高,总会计师职责权限上暴露出先天不足的缺陷,概括起来是:责大权小,监管无力。

具体来讲,首先,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匹配。新时期财务职能面临的挑战要求总会计师转变职能,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总会计师在企业的财务战略、财务控制、投融资管理、业绩管理、成本计划与预算和税务处理等企业的价值链活动中承担关键性角色,这要求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必须作相应的改变。其次,总会计师的监督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由于总会计师在企业中所处的助手和从属地位以及在职责权限上有先天不足之处,对企业经营者带有较大风险的举措或不当的经营行为只能提出规劝性意见,当企业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总会计师的监督往往显得苍白无力,由此产生了有些企业虽然设立了总会计师岗位,但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依然存在。

为确保企业总会计师权责统一,《暂行办法》赋予了总会计师四种工作权限:一是对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包括参与拟定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二是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包括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企业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以及对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即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任用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的总会计师(委派的财务负责人)时,应当由总会计师组织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四是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即企业大额资金的使用,应当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有利于解决总会计师缺位和人才的培养问题

总会计师,不仅为企业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最高负责人,担负着组织和领导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工作的职责,在企业的财务战略、财务控制、投融资管理、业绩管理、成本计划与预算和税务处理等企业的价值链活动中都承担着关键性角色,而且是企业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之一。正是因为总会计师的地位和职责,总会计师的“门槛”是很高的,总会计师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总会计师应当侧重于管理层面规范其资质条件。总的要求是: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又对出资人负责、对国有资产负责的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原则,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具备相应的财务会计知识;通晓财务管理和现代化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税务、工商政策法令。概括地讲,应该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具有相当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二是必须善于运用恰当的管理工具,三是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暂行办法》中对总会计师任职资格的规定虽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但结合目前国内现状来看,这一点恰恰是最现实和急迫的,第十、十一、十二条对总会计师的任职、不得任职、应回避等情况作了相对具体的规定,符合时展的要求。

下一步需要迫切解决问题

虽然《暂行办法》在总会计师的职责管理方面作了很多重要的、非常具体的规定,但是,总会计师行业要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总会计师队伍本身素质有待提高

就总会计师的整体素质来看,以下几个方面亟需提高:

工作职责认识问题,对财务与会计的关系认识不清,管理理念尚停留在以会计核算为主,没有建立企业现代化财务管理的强烈意识。知识面较窄,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总会计师对企业进行价值管理的需要。

适应环境能力问题,目前,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们往往只习惯于根据财政部门的政策和制度的变化而被动变化,不太适应因市场竞争的变化而主动变化的要求。

加强诚信建设问题,目前,很多总会计师在坚持职业道德、树立行业诚信方面,有待提高。这给总会计师的群体形象罩上了阴影,不利总会计师自身发展,对企业的发展及投资人利益更是莫大的损害。

总会计师法律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

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和1999年修改后的《会计法》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随着经济环境发展变化,总会计师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已经不适应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需要;《总会计师条例》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特征,总会计师的地位、作用、权限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总会计师条例》的颁布是在1990年,当时公司制企业尚不多,《公司法》也未出台。《总会计师条例》中,对总会计师的任命、职责与权限的规定不尽完美,责大权小,计划经济特征明显,对总会计师法律地位的界定“偏低”,缺乏对总会计师更为有力的法律支持,缺乏与财务总监制度相协调的规定,难以应对入世后的国际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