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振年是指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居民消费,刺激经济增长的一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采取了多项政策措施。首先,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鼓励居民增加消费。其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增强消费者信心。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对消费市场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政府还鼓励企业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消费升级。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振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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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振年促进居民消费政策措施
为推动消费全面复苏,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xx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现就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发放汽车消费券。2023年1—6月,按照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惠享xx”汽车消费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41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对在市内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且上牌(二手车除外)并抢得资格券的个人分别发放2000—7000元的消费券,发放时间和额度另行通知。消费券资金省级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其余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区县承担部分按照区县实际核销金额占比确定。
二、加大电商平台培育力度。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零售平台,加快引进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对一季度纳入监测统计且网络零售额实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超过500万元市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对实现3000万元以上,进入省排名前10位的企业,在市奖励基础上,省再给予15万元奖励,且每增加1000万元再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
三、鼓励开展直播电商促销。一季度在全市举办xx年货节、xx优品、齐都好品等直播电商活动,每区县不少于50家企业参与,力争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增幅进入全省前5位。用省奖励的直播电商促消费资金,对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区县,按照对全市的贡献率给予奖励;鼓励区县配套电商促消费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电商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带动全市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增长。
四、依托智慧商圈打造消费新模式。推动传统商圈智慧化发展,打造沉浸体验式消费新场景,支持智慧化改造显著的商圈申报省级智慧商圈,申报成功的,省将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举办50场以上促消费活动、销售总额增幅进入全省前3位的省级智慧商圈,省将给予每个奖励100万元。
五、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鼓励全球性、全国性品牌企业在我市设立首店,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及首秀、首展活动。鼓励各区县对全球性、全国性品牌企业在我市设立首店并于当年纳统的,给予装修、房租支出等补贴。鼓励各区县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辖区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
六、多措并举推动餐饮消费回暖。鼓励餐饮企业推出年夜饭系列预制菜,开展年夜饭到家服务。一季度,市级发放1000万元餐饮消费券,市、区县、参与企业、发放平台按照2∶5∶2∶1的比例出资,区县承担部分按照区县实际核销金额占比确定。鼓励各区县开展“美食不打烊欢乐过大年”系列餐饮促销活动,推动“xx村”烧烤节、“xx一桌菜”、xx惠民消费等活动提升成效,对进入全省餐饮消费活动综合评比前10位的,给予区县不超过50万元的经费支持。支持各区县发放餐饮消费券,市财政统筹省级餐饮消费奖励资金,对区县财政发放的消费券资金予以补助。
七、协调联动创新促消费模式。探索政府+市场、金融+消费相结合促消费路径,创新开展促消费活动。商务部门会同工会、消保委等组织大型商超等开展退役军人、教师、医护人员、职工专场优惠活动,自主发放一批消费券、补贴。指导金融机构加大配资力度,深度参与消费券发放等活动,实现金融助力消费。成立“商贸流通企业互惠联盟”,推动消费者在联盟会员企业一次消费后,享受其他会员企业二次消费优惠。
八、加快推动会展消费复苏。优化会展疫情防控措施,加快会展审批进度,推动会展活动恢复发展。一季度举办“黄河大集·品游xx”贺年会、中国x村第八届家居采购节暨原辅材料展、福满博发“大展宏兔2023年货节”、张店步行街芙蓉里年货大街活动、“山东手造·齐品xx”品牌线下推广活动等会展活动。
九、深化“惠享xx消费年”活动。2月份举办活动启动式,争取与省“惠享xx消费年”启动式会场同步联动。全年举办15场专题活动,其中“春夏”季举办“惠享xx喜迎新春”消费惠民、2023年春节期间发票摇奖、2023“黄河大集·品游xx”春节惠民季、“x在购物 乐游山川”惠民消费季、“xx一桌菜”预制菜礼盒发布等活动。“金秋”季举办xx“味蕾上的行走”餐旅融合季、中国(x村)旗袍文化节、xx“家电家具建材展”、秋季汽车博览会等活动。“暖冬”季举办“惠享xx暖冬消费季”、“假日大放价”零售业促消费、家博会、绿色智能家电节等活动。
十、优化市场供给提升农村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赶年集、赶大集,组织三品货源下乡,丰富农村商品供给种类。引导大型生产零售企业、电商企业下沉农村市场,举办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绿色建材下乡、品牌商品巡展、后备箱集市等促销活动,推动品牌品质消费进农村。市级出资100万元,连同争取的省级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奖励资金,按照2023年各区县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量对全市的贡献率分配给区县,同时区县配套100万元,对企业下沉到镇(街道)及以下市场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宣传推介费等进行补助。
十一、着力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推进落实市商务局等4部门《关于推动批零住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淄商务字〔2021〕3号)等政策,积极培育挖掘潜力企业,做到成熟一批、纳统一批,对于获得的省级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奖励,重点激励对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带动作用突出的区县,支持其开展促消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