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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调查报告{精选5篇}

2024-08-03 07:04:01工作报告访问手机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电梯调查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电梯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检验 质量控制 风险

一、制造资料审查中的质量控制及风险

依据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电梯检规》)的规定:电梯在安装前,检验检测机构在对电磁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其它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审查不符合时,不得进行电梯的安装,检验人员在进行此项的资料审查时,不能单纯只进行要素的审查,而要对照电梯生产厂家提供的制造资料与实物是否有差别或者矛盾的地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判定厂家的制造资料是否合格,才能提高检验的质量,避免检验的风险。在电梯制造资料审查中,我们必须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发现的问题

《电梯检规》规定:电梯制造厂必须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中,应注有制造许可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以及出厂日期。在这个审查中,往往会忽视产品的出厂日期的审查。在产品出厂日期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出厂日期在电梯所属的安全部件出厂日期之前,明显是制造厂家提品质量证明文件资料是在产品没有真正进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出具的虚假文件。作为检验人员,要在后期检验中,核实前期审查的制造资料与现场实物的相符合性。

2、安全部件中发现的问题

《电梯检规》规定:审查门锁装置、限速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在进行此类型审查时,不仅要审查提供的资料完整性,还必须特别要把限速的资料与安装完毕的电梯进行对照,往住会发生同一批安装的电梯,限速器进行了混装,电梯质量证明文件上标明的限速器产品编号与实体安装好的电梯限速器产品编号不一致,甚至有时制造厂家发来的限速的额定动作速度与电梯的额定速度不一致。因此,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一定有进行实物对照,避免检验存在的风险。

二、安装资料审查中的质量控制及风险

1、施工方案审查中的质量控制

《电梯检规》规定:“安装单位提供了如下资料:……;施工方案,审批齐全;……。” 电梯安装单位往往对施工方案的不重视,编制的施工方案根本起不到指导安装的作用;在施工方案审批中,其编制、审核和批准没有进行签字或存在代签,更多的是没有按照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因此,检验员人员在对施工方案进行资料审查中,不但要对指导电梯安装作业的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查外,还要对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审批手续齐全实际上包含了施工方案是否进行编制、审核和批准的责任人员的签字和是否是质量保证体系规定的责任人员所签的字。总之,经审查后施工方案,要具有可行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2、自检记录(自检报告)审查中的质量控制

《电梯检规》规定:“检验机构应当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监督检验,在维护保养自检合格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施工单位的自检应包含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施工单位自检记录采用的是过期的格式和版本,与现行的要求不相符合;自检记录(自检报告)应该的数据测量的,没有填写量值,只有一个定性的结果。因此,检验人员在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自检报告)中,要审查施工单位自检的项目不能少于《电梯检规》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要对照自检记录,审查自检报告是否与自检记录的项目是否一致;应该是定量测量的项目必须是填写数值,避免检验的审查不力,存在的检验风险。

另外,根据《电梯检规》的规定,对于C类检验项目,检验人员可以进行资料确认进行判定,在资料审查无质疑时,确认为合格。检验人员在C类检验项目的检验中,实际上是存在检验风险的,资料无质疑实际上就是认可了施工单位的检验的结果和数据。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自检报告)中在电梯的顶部空间和底部空间相关数据测量中的没有领会标准所要求的真正含义而发生测量数值偏差比较大,在后期的数据处理上,由于换算的错误,发生了误判。检验人员必须要认识到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在审查这环节,要有综合的判定能力,及时发现问题。

三、电梯定期检验的检验质量控制和风险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调整和检查”。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日常检查与使用记录、维修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

《电梯检规》在电梯的定期检验要求对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进行检查。检验人员在此项内容审查中,忽视了维护保养的时效性检查;忽视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技术档案中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存档的检查;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只检查应急救援预案,忽视了救援演习记录的检查。

电梯定期检验时,检验人员认真对电梯的安全部件进行比照检查,查验电梯的相关主要部件是否进行了更换,检查属于重大维修(含维修)的主要部件更换,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办理了告知。若限速器、缓冲器等主要部件进行了更换,要严格区分重大维修和维修的界定,属于重大维修的,就不能以定期检验的方式进行检验,必须按照重大维修实行监督检验。

电梯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效能,明确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法制办《关于新装电梯验收检验问题协调意见的报告》(穗府法报[*]87号)的意见,决定对我市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进行调整。从2009年3月1日起,凡在我市范围内(含市属各区和县级市)新建、改建的电梯安装工程,均按以下规定进行过程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及验收登记。

一、施工告知

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前,电梯安装单位应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书面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同时到工程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监机构)办理施工告知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电梯安装工程开工告知书》;

(二)电梯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梯安装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二、电梯安装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督

电梯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由建设工程质监机构负责对电梯安装过程实施质量监督检查,检查范围包括:

(一)与电梯安装工程有关的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二)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三)电梯安装执行《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情况。

三、电梯安装监督检验

电梯安装工程完工后,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需获准从事电梯检验检测)依照相关的标准、规范对电梯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应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及登记

电梯安装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分部所含电梯均已完成安装,相关的质量控制资料完整齐备;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三)建设工程质监机构提出的整改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毕,且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过后,建设(或安装)单位须将验收资料送工程所属的建设工程质监机构办理分部工程验收登记。未办理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的,其单位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五、电梯使用登记

电梯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电梯的应急管理

1、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

2、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3、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

5、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

6、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持证)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

2、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设备或其它可行的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3、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持证)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保单位或电梯救援中心实施救援。

三、电梯应急救援

(一)电梯困人应急救援预案

1、乘客在遇到电梯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①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救援。

②与电梯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轿厢门突然打开。

③在救援人员达到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④保持镇静,可做抱头屈膝,以减轻电梯急停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2、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先判别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在实施救援。

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 0.5米 以上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至少需要3名专业人员(持证)迅速赶往机房。

②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③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由两人握持盘车轮,一人用松闸扳手缓慢松闸,再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松闸扳手。

④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⑥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⑦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B、如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 0.5米 以内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

②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③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④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二)发生火灾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由专业人员(持证)按下电梯的消防按钮(电梯有消防功能),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层门、轿厢门,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照明电源)。

3、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区,或交给消防人员使用。

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电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的困人事故。

(三)发生地震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是否停用电梯电梯,何时停用。

2、震前没有发生临震预报而突发地震的,如强度较大在电梯内有震感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

3、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持证)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调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四)发生湿水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电梯还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当楼层发生水淹没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两层,切断总电源。

2、如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切断进入机房的所有电源,并及时处理漏水的情况。

3、对已经湿水的电梯,要及时进行除水除湿处理,在确认已经处理后,经试运行无异常无误,方可恢复使用。

4、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纪录清楚并存档。

(五)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会同事故调查部门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电梯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由市质监局和市政府督查室(12345为民服务热线接处中心)负责市区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平台数据中心设置在市质监局,呼叫中心设置在市政府12345为民服务热线接处中心。设置应急专线电话为96333,96333专线与12345热线无缝对接,联动处置。2015年8月底前,完成应急救援平台搭建,并在试点区域试运行。9月—12月,在试点运行基础上,实现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服务范围全覆盖。

二、运行管理

(一)完善应急体系

根据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目标,制定电梯困人应急救援体系基本框架,完善故障电梯、救援平台、维保单位、使用单位、监管部门多方信息整合体系,建立具有快速记录、快速定位、统一调度的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各方信息互动和救援力量调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

1.三级响应机制。第一级响应为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的维保单位(签约维保单位);第二级响应是网格救援单位;第三级响应是市消防支队。

2.动态监管机制。建立以电梯使用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签约维保单位为救援责任主体、网格救援单位和消防部门为补充的救援体系,对市区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电梯物管单位和维保单位相关数据。利用电梯应急救援信息网络,实时统计分析困人故障原因,全面掌握本地电梯安全状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区电梯相关情况。

3.联动响应机制。将市区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纳入城市应急救援体系,与110及119联动,多渠道受理互通,实现快速有效救援。

(三)规范操作流程

(1)定位电梯。电梯发生故障时,被困乘客可按下轿箱内报警键通知使用单位,或用手机拨打该电梯维保单位电话,也可拨打电梯救援电话96333(夜间12345),报告电梯标识编号(贴于电梯醒目位置)。

(2)接警及调度。接线人员接警后,通过电梯六位数编号迅速定位故障电梯位置,并由信息系统自动将位置信息、报警人信息等短信推送到法定救援单位(使用单位和签约维保单位),短信发送同时,拨打法定救援单位电话,通知其前去解困,并要求救援人员解困完毕后反馈信息。在等待救援期间,接线人员回拨轿箱内乘客手机,并将轿厢内情况随时通报救援人员。

(3)救援响应。使用单位和签约维保单位作为法定救援单位,承担法定救援任务,在接到应急救援系统调度指令后,要迅速做出反应,实施有效救援。到达现场完成救援后,应回电报告故障电梯信息。

(4)网格补充。为增强救援响应及时性,除法定救援单位外,在市区划分7个救援网格,在签约维保单位救援不能及时响应时,由系统接线人员按照“接警及调度”程序通知网格救援单位实施救援。如网格救援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响应,通知消防部门实施救援。

(5)统计分析。完成救援任务后,救援人员及时将救援结果反馈应急救援系统,系统根据故障处置情况,每月分类统计分析,以便安全监管。签约维保单位需将故障分析处理情况反馈给当地电梯安全监管部门。

三、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市区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政府应急办、督查室、质监、公安、消防、通信、住建、财政、安监、卫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为:

1.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将市区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纳入全市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各地开展电梯故障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督办应急救援处置中心所需设备、物资调拨工作。

2.市政府督查室(12345为民服务热线接处中心)。负责协调落实市区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呼叫中心硬件资源配置搭建、人员配备与管理及平台日常运转。

3.市质监局。负责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电梯基本信息动态管理,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软硬件建设,电梯困人救援响应体系建立;依法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畅通;负责协调公安110与市区电梯困人应急救援专线96333(12345)联动对接。

5.市消防支队。负责在其他救援单位无法响应或响应不及时情况下实施救援;负责协调消防119与市区电梯困人应急救援专线96333(12345)联动对接。

6.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96333专线号码开通;负责督促市各通讯运营商完成所有电梯轿厢及井道内通讯信号的覆盖和畅通。

7.市住建局。负责协调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对员工、小区业主电梯使用安全知识宣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编制住宅小区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及电梯维保单位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电梯应急救援平台运行维护相关经费安排,落实电梯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安全监察等经费。

电梯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本是电梯有限公司的电梯维修工,却在维修电梯时发生意外,被夹身亡。虽然违规单人、冒险作业是主要原因,但连质检部门都不得不承认,这台已报废五年之久的拼装电梯无疑也是“潜在杀手”。只是这一电梯维修工死于电梯维修的尴尬事,不知到底在讽刺谁?

已于2006年报废的电梯,如今“带病上岗”。如果我们一味指责不良商家唯利是图,恐怕他们也会喊冤。虽然他们销售的电梯属于拼装产品,他们的行为属于违法经营,但毕竟持有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萧山工作站出具的合格报告,并拥有了新的注册代码,并且在随后的4年中定期检验次次合格。假如没有这一些检验合格证书,恐怕商家没有胆量销售,而消费者也没有把握购买。诚如一位电梯用户所言:“自己买了报废电梯,质监部门的合格报告起了关键作用。”

作为一种特殊的民用产品,国家对电梯的生产、销售、安装和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都有着极其严格的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如不严格监管把关,势必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作为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萧山工作站,本应依法履行科学检测、严密监管的责任和义务,却公然给这些报废电梯签发检验合格证,让其“带病上岗”、祸及无辜。如此过于随意的发证、过于宽松的监管,岂不是导致萧山地区非法拼装电梯大行其市、屡禁不止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