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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研判报告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一)全镇总体情况。目前,全镇村(社区)“两委”干部配置完备,共计95人(另有不是两委干部的常职干部1人),其中党支部委员57人,村委会委员83人,交叉任职45人。在“两委”干部中,有正式党员80人,预备党员4人,无党派人士1人,女干部40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25人,45—54周岁的42人,54周岁以上的28人;大专及以上学历10人,高中(中专)学历59人,初中学历26人,无小学学历者。2016年换届以来,有15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有2人。经过认真考察,各村(社区)“两委”班子运作顺畅,“一把手”能够驾驭全局,其他成员能够摆正位置,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到位,干部干事创业氛围浓厚,能够怀着饱满的热情把工作落地落实,怀着强烈的责任心服务好群众;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效果明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建了由书记、镇长担任组长的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和联村领导任组长的11个工作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工作组成员开展了研判动员培训。
(二)深入研判,狠抓落实。工作组到村实地调研了活动阵地维护使用、“一肩挑”及“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等情况。通过班子互评的方式,了解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德才表现、主要特点、主要不足,收集干部对于如何顺利推进换届工作的意见建议和个人意愿想法。通过集中座谈的方式,向党员、群众代表了解“两委”班子运行、工作成效、服务群众、存在问题等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通过随机入户走访的方式,询问党组织运行、党员干部作风等情况。各村(社区)组织50人现场填写了《村(社区)“两委”班子综合分析研判调查问卷》,参与问卷调查的群众代表比例不少于60%。
(三)认真分析,形成材料。各工作组认真梳理汇总,将有关资料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分析研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撰写形成了综合分析研判报告,为做好换届工作提供基础性参考。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村班子成员结构不合理。一是年龄结构较为老化,班子成员平均年龄在48周岁,党支部书记45周岁以下的仅有1人。二是文化程度不高。初中学历36人,大专以上学历仅有14人(含1名镇派干部),花园村4个干部均为初中学历,坭金村、老桥村、金马村初中学历干部占比过半。
(二)部分村后备干部储备不足。19个村(社区)有愿意担任村干部的后备干部仅有30人,没有符合任职条件的后备干部。
(三)部分干部理论素质不高。一些干部只重视搞业务,不愿意花精力学习理论知识,从而导致政治作风工作中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
(四)部分支部书记进取意识不足。一些支部书记工作标准不高,思想观念不开放,发展意识差,特别是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上无长远规划,等靠要的思想严重。
四、下一步打算
(一)全面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制定村干部培训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分层次、全覆盖推进村干部学习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切实提升村干部理论水平与履职能力。
村委会研判报告范文第2篇
农村妇女李某玉,只因在院坝晒谷子时与前夫之父发生争吵,便将年近八旬的老人殴打至重伤,后逃至广州。在潜逃1年之后,被告人李某玉于2011年10月12日在广东省东莞市被抓获。最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玉有期徒刑4年。
2010年9月18日19时许,被告人李某玉在自家院坝与同住一院的谭某安(被告人李某玉前夫之父,1933年1月2日出生)发生争吵,随后扯打。扯打中,被告人李某玉将被害人谭某安打伤,致被害人谭某安左侧第6、8、9肋骨骨折、外伤性脾破裂、多处软组织损伤、腹后膜血肿。经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谭某安的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玉未对被害人谭某安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玉故意非法伤害被害人谭某安,致其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不认罪、悔罪,酌情从重处罚,再结合本案属民间纠纷引发的突发性刑事案件,有其特殊性和偶然性,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出嫁女户籍未动仍享有村民待遇 于风卫 谭熠龙
最近,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某村第一村民小组依法恢复户口未迁走的出嫁女张某的村民待遇。
原告张某(女)系洛阳市涧西区某村第一村民组农民。1983年土地承包、1998年土地延包时,原告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经乡政府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确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至2028年9月3日止。原告诉称,自2004年以来,第一村民组组长李某擅自以原告出嫁为由,私自截留、侵占原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原告的土地租赁给他人,收取的租金私自扣留、侵占,并取消了原告作为第一村民组成员的分红款。张某遂以此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第一村民组组长李某退还私自扣留的分红款,并由第一村民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张某系该村第一村民组的村民。2004年原告结婚,但户口一直未迁出该村,应当具有享受其户籍所在地承包土地及分红的权利。现原告请求享受正常村民待遇,法院予以支持。原告请求被告支付以前拖欠的分红款,因对已分红的具体数额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李某在担任组长期间的工作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个人不为此承担民事责任,原告请求被告承担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为其女录为公务员村干部行贿被查处 来扬
为让自己女儿能顺利递补录取公务员,山西省长治县荫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贾志红向长治市人社局副局长、公务员管理科科长分别行贿10万元、1.7万元。日前,经长治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贾志红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资格。贾志红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2011年4月,家住山西省长子县的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宋江明回家乡参加当地的公务员考试,报考长治市环保局科员,并取得了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的成绩。但在8月11日、17日当地人社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复检中,宋江明被告知血红蛋白不符合标准。随即,贾志红之女贾美玉被递补录用。
随后,宋江明自行前往3家医院作了6次体检,其结果均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村委会研判报告范文第3篇
7月2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对山东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原副局长李福禄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判处被告人李福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0年,被告人李福禄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刘济源为齐鲁银行拉存款达8亿余元。其间,被告人李福禄多次以他人借款、注册公司等名义收受刘济源送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总计3135.26万元。案发后追缴赃款1449万余元,扣押马自达轿车一辆、小型越野路虎一辆、克莱斯勒轿车一辆,冻结北京房产一处。
广西“床照门”厅官被控受贿百万
7月2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巡视员(正厅级)段一中受贿案,在钦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检方指控,段一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100余万元人民币。
2003年至2011年间,段一中曾担任过来宾市副市长、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巡视员等职务。2012年1月2日前后,一组据称涉及段一中的床照在网络上疯传,引发网民关注。“床照门”被曝光后,段一中立即在媒体上否认照片中的男子是其本人,并表示照片是PS的。但“床照门”事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1月31日,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
北京一村主任涉嫌诈骗1100万房款
北京怀柔区庙城镇桃山村原村主任常勇被控租用村里的土地,违法建四合院以骗取24名购房者房款1100余万元。此外,他还被控指使手下人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常勇等人被抓后,有村民点鞭炮庆祝。近日,该团伙10名被告人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1年6月,常勇伙同村民张雪松在常勇承包的本村土地上违法建设居住类房屋,后二人隐瞒所建房屋为违法建筑待拆除等真相,虚构出售房屋是村委会组织开发的集体项目,购房者享受村民拆迁待遇等事实,冒用桃山村村民委员会的名义,与24名被害人签订26份房屋买卖合同,诈骗购房款1100余万元。
广东佛山一街道工委书记挪亿元受贿2510万
7月25日下午,广东佛山中院对禅城区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佛山名镇管委会原主任郑年胜腐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郑年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郑年胜的犯罪事实包括挪用公款一个亿和受贿2510万(其中250万未遂)。
甘肃农垦社保办原副主任侵吞公款2800万
甘肃省农垦社会保险办公室原副主任刘保禄,任职期间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2803万余元。近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保禄构成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保禄在担任甘肃省农垦社会保险办公室会计、基金监督和财务科长及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制作假银行对账单等手段,疯狂作案101起,侵吞公款280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国家食品药监局原副局长获刑十七年
近日,国家食品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案一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宣判。法院判决认为,张敬礼犯、非法经营罪和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七年。
村委会研判报告范文第4篇
这次调查是按照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的统一布置进行的,内容十分细致而且复杂。不仅要对互助合作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还要对社员解放前后和入社前后的收入情况进行逐户登记和分析。因此共抽调了近百人组成三个调查组,成员除少数党政干部外,大部分来自经济部门。
我们这个调查组由我和省银行的一位科长(县级)负责,调查地点是遵义县的高坪区。由于调查提纲十分庞杂,我们和区里商量后,决定先在双狮和官庄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然后逐步推开。
我们的工作分两头并行,大部分人搞登记,我和另外一个同志负责抓“活材料”――合作社的建社历史、领导人的素质和经营管理现状、各项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农民对合作化的看法等等。这属于定性的调研,最后将定量(登记)调研和定性调研相结合,加以综合分析,完成调研工程。定性调研用三种方法进行:一是召开各种座谈会,直接听取对合作化的意见;二是观察,主要是参加各种会议,如区委会、乡党委会和乡政府有关生产互助合作的会议以及合作社内部的各种会,从侧面观察和了解有用的材料;三是个别走访摆谈,只有走村串户,和农民在不经意的谈天中,才能获得许多有用的东西。
有一天晚上,我和几个农民坐在一户人家的屋檐下“吹牛”,在毫无拘束的随意摆谈中,我发现他们对换工式的临时互助组最感兴趣,认为那种方式最实在,又适应农民互相换工的传统习惯;而意见最大的是统购统销,认为交公粮是天经地义的,几千年都如此,哪晓得又钻出一个统购统销,把农民手中的一点点存粮都挤光了。古话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再来个大灾荒,还不饿死人!
虽然如此,并不影响我们对合作化现状的分析和认识,相反,还为我们的调研提供了一个“农民虽然入了社,思想却跟不上”的例证。当然,我们也绝不是就凭这类“活材料”来为合作化定论的,我们更重视的还是那一家一户的收支登记。一个星期内我们至少开1~2次碰头会,一是研究调查情况,碰到了什么难题,如何解决;二是对接已掌握的“死”(登记)“活”两方面的材料,不断地作出分析和判断。大约到了3月下旬,我们从已登记的上百户农民的收支账中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整体来说,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是之后至合作化之前(包括互助组时期),合作化之后农民的增收反而不如互助组时期了。加上通过座谈和个别摆谈中了解的情况两相对照,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农业合作化的步子太快,思想、管理、干部素质都跟不上,必须控制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暂停发展,整顿和巩固现有的初级社,加强对现有互助组的巩固和提高,为下一步的发展做好准备。当然,这是初步的认识,调查还在进行中。我们所得出的初步结论和中央1月通知的精神是一致的,但绝不是按照中央的精神去套去现实。
5月中旬,我们完成了调研任务回到贵阳。每个调查组留下一两个人,农村工作部再抽几个人组成了一个整理综合报告的小组,将几个组的调查材料统一整理成一份报告送中央农村工作部和省委,并指定要我留下负责。我们十来个人在省委大楼的会议室里,从6月初一直干到8月上旬,才完成了这一浩大的工程。综合报告的调子是根据各项登记和调查的材料提出的,依然是步子太快,要控制发展,已建的社都要认真整顿,但口气缓和,且都是从正面谈的。
村委会研判报告范文第5篇
奉贤人大视察防汛防台工作。6月30日,奉贤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实地视察了奉浦社区乐康苑雨水管网改造工程、黄浦江防汛墙中粮仓库段,并听取了区水务局关于防汛防台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情况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伯明参加视察活动并指出,近年来,区水务局不断增强风险意识,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标本兼治力度,有力夯实工作基础,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建议:一要牢固树立三个理念,即要坚持以人为本,着眼建设美丽奉贤,致力发展现代农业。二要坚持三个导向,即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项目导向,坚持需求导向。三要落实三项机制,即健全隐患排摸化解机制,完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优化项目监管控制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芷萍参加视察活动。(夏 林)
长宁人大就非政府组织管理与活动开展调研。7月10日,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一行汇报调研非政府组织管理与活动的有关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言文,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钟晓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英出席会议。朱言文主任致欢迎辞,区人大常委会侨民宗工委汇报开展调研的情况,区外办、民政局、教育局、民宗委、虹桥街道等部门分别汇报了非政府组织管理与活动的情况,与会人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交流。钟燕群副主任肯定了前期调研所作的努力,同时提出,希望通过调研,能够在摸清底数、厘清职责的基础上,为健全相关机制、推动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陈雨龙、何显龙)
宝山人大跟踪了解11号议案办理推进情况。7月17日,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就“加快完善宝山大型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11号议案)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召开座谈会。今年是11号议案办理工作的第三年。三年来,区政府及议案办理部门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议案的决议、审议意见,顾村大居“开门七件事”配套及服务管理工作推进较快,居民生活环境和社区事务管理日趋成熟;罗店大居加快配套建设,第一批居民已入住,生活服务配套和社区管理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代表们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要总结顾村大居经验指导罗店大居工作、加快罗店大居“开门七件事”配套迎接入住高峰、加强大居服务管理工作等意见建议。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对议案进行三年跟踪的要求,7月底,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11号议案决议有关情况的报告。(陶华良)
黄浦人大召开上半年课题调研结题暨成果交流会。7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2014年上半年课题调研结题暨成果交流会,各课题组负责人围绕课题调研的主要做法、成果和心得体会等作了发言,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机关课题调研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登和在讲话中指出,人大机关上半年调研的作风更加深入,内容更切实际,成果更具探索性,完成质量较高。他同时指出,机关课题调研既要针对实际问题,也要有一定的理论高度,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兼顾理论性和操作性;既要善于发现问题,也要重视分析问题背后存在的难点和原因。下半年的人大机关课题调研工作要更加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更加切合人大工作的实际,更加顺应黄浦发展的要求,更加贴近群众关心的热点,进一步体现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孙霄隽)
杨浦人大组织代表视察本区行政审判工作。7月15日,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就本区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视察。代表们首先观摩了一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案的庭审,随后听取了区法院关于去年以来本区行政案件审判情况的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先后有6名代表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和建设法治杨浦,如何进一步做好本区行政审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汪小鸿代表认为,“民告官”促进了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变革。要立足于国家治理的需要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审判工作。刘焱、陈信代表结合今年以来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呈上升趋势的现象,建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执行判决内容。(翟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