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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安全检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一、承接查验条件
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下列条件后,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手续。
(一)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绿化和卫生等设施设备建设完毕,能够正常使
用;
(四)电梯取得准用证、二次供水和消防设施取得合格证书。
二、承接查验内容
(一)基础资料:
1、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2、小区规划详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绿化平面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文本;
4、供水合同;
5、供电协议书;
6、供气协议书;
7、供热协议;
8、消防设施合格证;
9、电梯准用证;
10、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报告和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11、业主购房合同文本;
12、维修基金交纳明细;
1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文件、资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二)房屋本体:
1、房屋部位:包括屋顶、外墙面、内墙面、地面、厨房、卫生间、楼地面和楼道等。
2、房屋设施设备:包括各种管线、表具、电器设备及有关设施设备。
(三)共用配套设施设备:
1、共用配套设施:道路、绿化、雕塑小品、路灯、检查井、化粪井、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车棚、信报箱、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会馆和消防等设施。
2、共用配套设备:变配电设备、安防监控、楼宇自控、电梯、水箱和水泵等设备。
三、承接查验程序
(一)书面通知验收。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上述条件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工作。其中:分期建设
的项目可以根据工程竣工进度情况,分期进行承接查验。
(二)成立验收小组。承接查验前成立由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的验
收小组,根据工程竣工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承接查验的相关工作。
(三)移交基础资料。验收小组应当对基础资料进行查验。资料完整齐全的,开
发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及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不齐全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移交的时间和明细,待资料齐全后办理交接手续。
(四)查验房屋及设施设备。验收小组要按照国家和本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承接查验标准逐项对验收内容进行查验,并作好查验记录。对符合接管标准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接管。
(五)限期组织修复。对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承诺修复的时间、责任部门和修复达到的标准。其中,对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限期进行修复;对于不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可行自行修复,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修复,委托修复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
(六)签订承接查验文件。验收小组对验收内容逐项验收后,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签订物业管理承接查验文件。
承接查验文件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验收的内容、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修复责任和参加验收的人员、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并附移交的基础资料明细。
(七)资料保管。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承接查验手续后,应当将基础资料、承接查验文件由物业管理管理企业妥善保管。
四、承接后维修责任
新建住宅自验收接管之日起,应当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限届满后,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由业主负责维修、养护;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五、承接查验备案
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承接查验手续后30日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书面告知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并将承接查验文件及基础资料明细复印件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上述留存资料存入项目档案。
消防系统承接查验资料
1.生产厂家的安装要求及产品技术说明书;
2.竣工图纸一套原件(包括消防总平面布置图、水、电、气、设备、附属工程各专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线综合布置竣工图);
3.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消防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消防系统的技术测试报告原件(含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7.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工程应提交施工单位资质证、施工合同、施工人员名单、项目经理资质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应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8.属于钢结构项目的工程应提交天津市质检站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9.防火材料、构造和设备的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0.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认证证书及厂家或代理商的供货证明及授权书(复印件应盖建设单位公章);
11.装修工程验收应提交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的见证检验报告(复印件应盖使用单位公章);
12.全套设计图纸;
13.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14.图纸会审通知单;
15.设计变更通知单;
16.施工图纸;
17.工程预决算报告书;
18.重要的施工会议纪要;
19.设备清单;
20.产品使用说明书;
21.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22.承包单位资质报审;
23.施工组织设计报审;
24.设备/材料/构配件进场报审;
25.设备/材料/构配件清单明细及全数检验记录汇总;
26.室内线管、线槽敷设检验批验收记录;
27.消防工程预埋报验申请;
28.喷淋打压试验记录;
29.消防打压试验记录;
30.管道系统、强度和严密性实验记录;
31.管道保温、防腐;
32.管网冲洗记录文件;
33.水泵安装记录文件;
34.水、暖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35.喷淋、消防泵的检验及试运行记录;
36.水、电系统调试、试运行记录;
37.主要设备开箱检验报告及调试、试运行记录;
38.电气设备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测试记录;
39.穿线工程报审文件;
40.工程变更记录文件;
41.工程竣工总结文件;
42.工程竣工决算文件;
43.工程自检结果文件;
44.系统稳压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45.末端试水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46.联动调试检查记录;
47.阀门抽样检查、试验记录;
48.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检查记录;
49.水泵接合器安装检查记录;
50.水流指示器安装检查记录;
51.消火栓箱安装检查记录;
52.消防配电线路隐蔽验收记录;
53.探测器安装检查记录;
54.屋顶放水试验记录;
55.施工日志;
56.安全资料。
强电系统及电梯承接查验资料
1.高压变配电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2.高压部分电气系统图、平面图、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及说明;
3.高压变配电设备明细表、设备常见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4.供电主管部门验收报告;
5.各种高压设备检测报告和预防性试验报告;
6.与供电企业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电费缴纳协议、供电方案、投入批准书;
7.高压配电室的全部设备及工具、备品备件,高压防护用品等;
8.高压测法定计量表表底确认;
9.模拟屏及其各种标牌;
10.变配电系统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说明及设备试验数据等技术资料;
11.设备清单及组成变配电系统所有设备的随机技术资料;
12.低压变配电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13.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及说明;
14.设备厂家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15.系统调试或运行维修记录、设备检测报告;
16.合同中的维保期限及范围;设备厂家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电梯:
1.电梯出厂合格证;
2.电梯使用说明书;
3.设备调试、安装说明书;
4.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5.机房井道布置图;
6.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7.电气敷线图;
8.部件安装图;
9.电梯安装说明书;
10.安装自检记录;
11.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12.电梯年检合格证。
弱电系统接管验收资料
1.楼控、安防、停车管理、有线电视广播会议等系统系统竣工图;
2.楼控、安防、停车管理、有线电视广播会议等系统相关技术文件;
3.楼控、安防、停车管理、有线电视广播会议等系统设计说明、功能说明;
4.楼控、安防、停车管理、有线电视广播会议等系统控制原理图;
5.楼控、安防、停车管理、有线电视广播会议等系统设备布置及管线平面图;
6.控制系统配电箱电气原理图;
7.楼控、安防、停车管理、有线电视广播会议等系统设备电气接线图;
8..中央控制室设备布置图;
9.设备清单;
10.监控点(I/O)表;
11.楼控、安防、停车管理、有线电视广播会议等系统系统设备产品说明书,软件说明书,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12.楼控、安防、停车管理、有线电视广播会议等系统设备及系统测试记录,系统功能检查及测试记录,系统联动功能测试记录;
13.楼控、安防、停车管理、有线电视广播会议等系统设备生产厂家和安装单位合同书中约定的保修期限及范围;
14.楼控、安防、停车管理、有线电视广播会议等系统设备厂家提供的机配件和专用工具;
15.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房屋本体的监管验收资料
1.总平面布置图(包括综合布线图);
2.建筑施(竣)工图;
3.结构施(竣)工图;
4.主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设计变更;
6.建、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及各种观测记录(长期);
7.原材料产品及重要构件出场证明、试验报告、材料代换审批单、试件试验报告(长期);
8.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验收报告及相关的国家管理部门的验收结论;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规划图纸(即1:1000比例尺的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市政设施管网规划图、绿地规划图、详细规划说明书、环境预评价书);
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给排水系统接管验收资料
1.给排水系统竣工图;
2.市政综合管网竣工图;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水泵及水处理等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保修卡、设备安装说明书和维护使用说明书、设备开箱验收记录;
5.设备调试、运行、维修记录;
6.管道及容器压力测试、试水、闭水报告;
7.管道及蓄水池(罐)的满水实验记录;
8.竣工验收报告;
机房安全检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停电紧急处理
·各部门如发现突然停电,应立即向部门主管及工程师、保安部报告。
·保安部应及时调集人员严格把发各出入口通道,防止不法分子趁乱作案,同时保护好酒店客人人身、财物安全。
·若有宾客在停电期间被关在电梯内,监控中心应立即通知大堂副理和巡逻保安配合工程疗员工设法借酒客人,并稳定被困客人的情绪。
·保安部经理应在大堂加强保卫力量,短时间停电,可向客人解释,长时间的停电,应配合大堂副理引导客人从楼梯通道进入客房。
·一旦供电恢复正常,保安员对整个大楼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转。
二、客房门没有关:
·轻轻敲3下门,其用语为“您好,安全服务员”,无回答时,连续3次
·当有客人回答时,就向客人解释“您好,我是保安部的某某,巡楼时发现您的门未关,又没有看到您,为了您的安全请您关上门好吗?谢谢您。”
·若三次敲门后仍无回答,就站在适当位置(不要进房)然后通知大堂副理和楼层服务员到达现场。
·等到大堂副理、楼层服务员来后,先让服务员证实客房是否有客人入住
·有客人入住时,检查有无被翻动和搏斗的迹象。如发现这种情况,应注意观察,看床的两侧是否有客人被害的迹象,检查卫生间,看有无客人被绑在里面。无客人入住时,要弄清楚是服务员忘记锁门还是不法分子所为。
·做值班记录,把发现的和各方面协作人员观察到的情况以及进入房间的情况做好记录。
三、客房内异常声音的处理程序
·呼叫声、打闹声、电视声音异常过大,发现此类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安部,通过大堂副理打电话了解情况,同时保安部应增派人员到该楼层进地控制,注意隐蔽好,以免引起客人惊谎。如没有人接电话,可通知管家部员工叫门,仍无人开门,应判断是客人内部争执还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如是犯罪嫌疑人所为,保安部主管视情况打110报警,根据酒店值班经理和大堂副理的意见,可强行将门打开,制止不法行为。
·吵闹声和哭泣声:员工发现此类情况,应迅速报告保安部,然后通知大堂副理,通过大堂副理电话到房间委婉了解情况,如属客人内部之间的争执可由大堂副理或值班经理负责调解,同时应通知监控注意该房有无异常情况。
·撞击声:听到房内有特别的撞击声,现辩别这种声音是砸东西的声音还是打架砸人的声音,迅速把情况报告给保安部和大堂副理,增派保安人员到该楼层做好控制,然后由管家部服务员叫门,情况正常,可由大堂副理或值班经理负责调解,如属异常情况,可由保安部出面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酗酒客人的处理程序
·无论酒店内喝醉酒还是在外喝醉的客人,保安员都应注意,客人醉酒后失去正常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状态,有的胡言乱语,甚至滋事、损坏酒店财务、调戏妇女等,保安员应时刻注意并灵活处理。
·对尚未安全失去理智的醉酒客人,保安员应及时通知大堂副理或值玫经理进行处理,或者将其劝至客房或其它适宜的地方,待其酒醒。
·如醉酒客人不听规劝,妨碍酒店的经营秩序,可将其强行带入房间进行约束,待其酒醒。
·如醉酒客人在公共场所发酒疯,打人,骂人,毁坏酒店财产无法控制时,保安员应立即制止其行为,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醉酒客人因酒精中毒严重,面色苍白,口吐泡沫或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及时通知大堂副理或值班经理,送到医院抢救。
五、打架斗殴、流氓滋事
·保安员注意成群结伙来店人员,发现可疑现象和闹事苗头及时上报并上前制止。
·一旦发现打架斗殴、流氓滋事事件,在场服务员要及时报告保安部,保安部应立即派当值保安员上前控制事态,保护好酒店其他客人、员工人身安全和酒店财产安全,同时拨打110报警并通知值班经理到场。
·保安员将殴斗双方或肇事者分开,把肇事者带到保安部,交公安机关处理。
·如事态严重,有伤害事故发生,一方面要抢救伤员,另一方面要及时报警。
·将肇事人员带往保安部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对方身上有无武器,如有,要及时收缴,以免发生伤害或逃跑。
·保安员在现场检查发现遗留物,查清酒店设施是否遭受损坏,损坏程度及数量。
六、客人差欠、拒付酒店费用的处理程序
·保安部接大堂副理通知后,应详细了解客人情况,年龄、性别、外貌特征、房号、是否在酒店内等,及时通知监控室注意跟踪监护。
·通知保安部经理做好防范措施,防止此人离开酒店或采取暴力行为。
·在客人未付清费用以前,如客只要到酒店其他区域办事,保安员要隐蔽地跟随客人,以便随时掌握客人动态。
·如客人要出酒店,应礼貌地将其拦住,通知大堂副理和客人交涉到圆满结束后方可撤岗。
·如遇到拒付费用又不讲理的人员,一方面通知大堂副理协调,保安部做好控制,另一方面通知公安机关。
七、客人意外受伤、病危、死亡处理
·接到报告后与相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仔细询问客人情况,根据客人受伤程度和病危人员的现状采取就地急救或送医院治疗。
·保安部主管协助相关部门送客人去医院。
·在客人单位人员及亲属未到之前,派员看护。
·危重病人,保安经理须在场,以防病情恶化。
·如有客人死亡时,应确衣死者身份,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配合公安人员做好处理工作,按客人登记及其它线索与客人所在单位及亲属联系,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详细提供给有关部门及亲属,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呈报总经理。
八、防风、防汛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理
准备工作:
·保安部经理必须到现场,各岗位人员各就各位,各部门要保证人员值班。
·通知总经理等酒店领导同时做好防风、防汛的准备工作。
·加强酒店风外的巡逻,外保人员检查酒店外墙的玻璃窗是否关闭,指挥车辆不能停在风口、紧急出口处,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做好沙包等各种抢险救灾物资的准备。
·紧急情况下,执行酒店领导指令。
各部门的职责:
·工程部将外围用电设备和电源关闭,以免造成短路发生火灾。
·管家部检查各楼层,劝告客人不要在酒店外围活动。
·总机时刻保持酒店内外联络畅通。
·大堂副理做好客人的解释工作,并随时做好抢险,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等工作。
事后检查抢修:
·迅速收拢人员,各部门加强对受损情况的检查。
·及时与工程部联系抢修补救工作,同时部门间开展互救。
九、接待VIP的安全保卫方案
·成立领导小组和安全指挥中心:
接待VIP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酒店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总监、经理
·安全指挥中心设在保安部监控室,由保安部经理、副经理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
·做好接待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配合公安部门检查和准备。
·负责对大堂外围车辆的控制,及时与交管部门对大堂外围车辆进行清理。
·由保安部派专人配合其对酒店有关安全及消防设施的全面检查。
·客人入住期间,公安部门在酒店的协调和接待工作,由保安部负责。
·前厅部提前确定VIP客人入住楼层和房号。
·管家部对所确定房间进行特别处理和清洁,如有维修项目尽快通知工程部。
·餐饮部把好食品卫生关,所有食物一定要留样。
·保安部负责对大堂外围车辆进行清理和控制,同时停车场留出足够的车位,供VIP车辆停放。
·保安部提前安排人员到VIP楼层定岗。
·各部门列出接待VIP人员名单及负责人名单,以便审定。
·总机员工不可将客人姓名、房间号及入住资料告诉来访、来电客人,总机要严格控制VIP房间的骚扰电话。
·保安部成立应急小组,做好预防各种突发应急事件的准备工作。
十、发生盗窃案处理程序
·保安部接到报告后,主管马上同大堂副理去现场处理。
·到达客房后由大堂副理敲门并表明身份。
·向客人了解丢失物品的前后经过和物品种类,价值等详细情况,请客人填写财务遗失报告。
·如果丢失贵重物品或重要证件,要询问客人是否报警,如要报,可按程序报警并封锁现场,提醒客人不要随意翻动物品,等待警方人员到来。
·如果丢失非贵重物品或丢失物品价值较大,但客人不愿意报警,可按以下程序处理:
请客人再仔细检查一下自己的物品是否错放位置等其他情况,或在客人同意时同大堂副理进房查找,但不触动客人私人物品——观察现场有无被盗痕迹,制作现场简图,并拍照备案——详细记录客人的陈述。
·检查楼层所有可能藏匿赃物的区域,如:空客房、服务间、管道井,走廊等。
·调查有关人员,并制作笔录。
·由保安主管写一份详细调查报告并附客人财务损失报告。
十一、客人报告的“丢失/盗窃”物品事件的处理程序
·大堂副理所收到的所有报失案应当立即交给保安部经理。
·保安人员在大堂副理和其他部门主管的帮助下着手进行调查,所有员工应全力合作。
·如果事故发生在酒店范围外,客人要求报警,一名保安员就陪同他去公安局。
·如果事故发生在酒店范围内,保安人员将进行调查;保安部经理或主管会同大堂副理向客人了解丢失物品种类,价值等情况,并请客人填写“财务损失报告”。如果客人要求报警,可按程序报警并封锁现场,提醒客人不要随意翻动物品,待警方人员到来,在酒店范围内保安人员予以协助。
·保安主管应拍照现场,备案。
·如果丢失非贵重物品或丢失物品价值较大,但客人不愿报警,可按以下程序处理:
·请客人再仔细检查一下自己的物品是否错放位置等其他情况,或在客人同意时同大堂副理进房查找,但不触动客人私人物品——观察现场有无被盗痕迹,是否需要现场勘察——详细记录客人的陈述。
·保安人员将从目击者或其他人员处获得证词,搜寻可能找到的地方,询问有关员工并作笔录,可能的话分别搜查相关员工的衣柜(经人力资源部区的更衣柜的钥匙)。
·警方对员工的任何询问或要求检查酒店,应直接告知保安部经理并且他会通知人力资源部和有关部门主管予以协助,在任何情况下,如有员工被涉及,保安部应告知人力资源部。
·完成有关手续后,保安部经理呈交一份详细报告给总经理,抄送财务总监、行政管家及有关部门经理。
十二、发生抢劫的处理程序
12.1对控制人质的抢劫犯罪处理
·当发现有抢劫犯罪时,必须首先通知保安部经理,告知抢劫犯的人数,所持凶器,被劫持的人质情况。
·报告经总经理,确定是否答应劫犯的要求。
·控制现场,疏散周围的客人,以免造成其他人员伤亡。
·报告公安机关与劫犯进行谈判。
·专业人员没有到达前,安排人员与劫犯对话,以麻痹罪犯,拖延时间。
如有可能,由总经理同意解救人质,抓捕罪犯。
12.2发生抢劫的主要措施
·当发现有抢劫犯罪时,必须首先通知保安人员,以争取时间。
·报告总经理。
·控制现场,疏散周围的人员,以免造**员伤亡。
·如有可能,制服罪犯,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如罪犯所持凶器不易制服,应将罪犯控制在一定区域内等待公安人员到来。
·记住罪犯的外形特征、作案工具及人逃离方向。
十三、发生的处理程序
·紧急报警,立即向酒店管理当局和酒店紧急反应小组报告,记录的地点、人数、程序、伤亡等情况。
·保安部经理或保安主管应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采取冷处理,减少损失。
·由保安部经理报告公安部门,等待援助。
·保护重要客人及其他住店客人的人身安全。
十四、客人自杀处理程序
14.1自杀未死亡的处理程序
·当发现有人自杀未死亡时,服务人员立即通知大堂副理和保安部经理或保安主管。
·立即通知酒店医务人员进行简单抢救。
·通知总经于是并报120急救中心。
·由大堂副理查询客人的相关资料及其家人的联络方式。
·收集客人物品及遗书,并保护现场(拍照取证等)。
·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报公安机关。
·如外籍人员报外事部或相关国籍的领事馆。
14.2自杀死亡的处理程序
·当发现有人自杀死亡时,服务人员立即通知大堂副理和保安部经理或保安主管。
·立即汇报总经理和值班经理,紧急反应小组。
·由总经理决定并报公安机关。
机房安全检查报告范文第3篇
文章标题: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xx〕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并针对当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
工作目标: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达到连续稳定地运行。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管理的原料。
(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坚决移送。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现象。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药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品安全性信息预警机制和控制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规范处方使用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动药品分类管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工作目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药品专项整治
(1)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查处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
票现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2)开展药品购进票据专项检查,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或农村个体诊所向零售药店购药、以及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证照单位供应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学校药械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医务室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养护、人员资质、效期管理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4)对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深化建设进行督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5)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相关单位疫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进行检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6)开展进口参类专项检查。通过对口岸检验报告、进口药材批件等检查入手,查处假冒进口参类的行为,整治滋补药品市场。(7)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联合县工商局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并做好相关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8)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做到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及时。(9)开展药品企业准入管理专项 检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10)开展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专项检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购进来源、处方药凭处方或登记销售;药师在岗制度的执行,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销售情况等。
2、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2)重点加强对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形眼镜、助听器的质量监控,以及对质量可疑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验。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行为和质量跟踪管理。(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的知识,正确认识、科学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对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并依据分值大小,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媒体曝光、强制培训、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惩戒。对全年累计没有记分的企业,优先推荐为“三星级药店”的候选单位。以此推进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促使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深化规范药房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一是细化服务指导。制定《龙游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指南》,从药房设置、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药房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部门协作加强督促。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和《规范药房设置标准》等文件,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对新开办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求首先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共同督促个体诊所、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
3、制定《龙游县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采购单位资格的审核,证件的索取,验收台帐的记录,不良反应的跟踪。每家医疗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落实这项规定的执行。同时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及使用检查,并要求每家医疗机构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人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药品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大力开展药品整治行动。
9月1日—9月15日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调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对全县县级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8日—10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规范药房检查指导
11月22日—12月15日对全县药品批发、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与去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我局今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农村食品药品整规年”活动相结合、相衔接,在短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药监局局长钱先凤任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张金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工作协调组成员。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111623,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院药房的管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遵守药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县工商局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现象,严格管理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县教育局药要求学校医务室切实按照规范药房标准采购、使用、保管药品,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药品安全意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县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指导新闻单位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法,加强力度。
要严格依照《特别规定》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要坚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充分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药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在整治过程中,强化正面引导,树立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经营者自觉承担药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来。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药品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及时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提供准确、科学的药品安全信息,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机房安全检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一、自查内容
1、安全制度方面,我站的安全制度健全,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成立了安全小组,站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年初站经理与公司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员工与站经理签订了也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
2、设施设备方面,检查了加油现场设定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穿管、加油机跨接、防爆阻隔器、计量泵是否渗漏、各部位灭火器的配备数量,灭火器是否在有限期内、压力是否充足、卸油区的跨接是否良好、是否配置铜锁、静电夹是否完好、罐区是否有塌陷、跨接是否良好、配电房应急灯是否完好、发电机是否良好。
3、安全教育方面,我站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让每位员工熟悉自己的职责、每周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相关文件或相关知识,向顾客宣传安全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营业场地有一个射灯接触不好,时好时坏,进过维修现在已经正常。
2、2#加油机加油机跨接不好,经维修后正常。
3、加油站场地破损,上报分公司。
4、进口破损,上报分公司。
加油站自查报告(二)
为了确保第一零售片区成品油市场安全销售,根据东河安监局的通知精神,我片区会同25个加油站联合开展加油站安全大检查,查清了各种安全隐患,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了限期整改措施,尽力做到隐患排查不遗漏,责任落实不缺位。下面按照六项检查内容做出如下报告:
一、加油站相关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各加油站按照有关规定都制定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作业场所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巡回检查制度;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也都制定了加油安全操作规程、计量安全操作规程、接卸油安全操作等规程。
总之,各站都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管理,有效杜绝了违章违规作业。
二、加油站隐患整改及危险源监控情况(主要为安监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第一、各站设置了加油站隐患整改台账,由片区对各站的隐患实行动态管理。
加油站对检查发现的一般不符合项或事故隐患整改项,都填写《不符合项/事故报告单》上报片区,对一般隐患要登记造册,处理结果由片区经理或上级主管部门填写,告知加油站应采取的注意事项及不符合项整改安排,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对长期无法整改的隐患,加油站会拿出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比如悬挂警示标语、安装警示牌等。
第二,各站都能严格管理危险源
2、加油站执行闭路循环检查法,对加油机、卸油口、操作井、配电室等安全重点区域,到现场逐点进行检查,避免检查流于形式。
3、对于城市建成区内加油站,人口密集区及因城市建设、道路改造等原因使得安全距离不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的加油站,已于今年年初统计上报到包头公司储运科,要作为防范重点,将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加以解决。
4、各站都建立了HSE管理小组,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季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学习,每半年开展消防实战演练。
5、根据HSE体系运行和规章制度,各站编制了事故应急预案,并能每半年组织加油站进行HSE风险识别,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当加油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能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按照预案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这次检查也暴露了一些隐患:
东园站:
1、站入口没有安全标识
2、区油罐盖没有品号标识,容易卸错油
3、区集中卸油口无锁
东河站:
1、埋地油罐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不足85米,与站房不足4米,与站内围墙不足3米
2、通气管管口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不足18米,与其它建筑物、构筑物不足7米
3、密闭卸油点与通气管管口不足3米
4、锅炉房与站房,其它建筑物、构筑物不足6米,与变配电间不足5米
5、油罐距离围墙不足安全距离
6、所有油罐盖都有破损,下雨经常漏水
8、油罐区静电接地端距罐区距离不足1.5米
东兴站:
1、警示标牌不齐备
2、加油机房排气筒没有防火帽
通顺站:
1、静电接地箱已坏
2、罩棚前排射灯不着
3、配电箱在办公室,应另放到配电室
东鑫站:电线从罩棚上面穿过
共青东站:
1、围墙高度不够
2、加油站房围板脱落
3、厨房顶棚脱落
东门站:
1、油罐区架空高压线穿越加油站
2、营业室与休息室墙体裂缝,下雨房屋漏雨
3、站长室,卫生间下雨往里进水相当严重,下沉。
4、营业室与站长室休息室房屋窗台板全部腐蚀
5、营业室与站长室休息室房屋顶部跳链全部裂开
6、储油罐4号地罐进水
7、油罐区地面下沉
东华电厂站:
1、发电机无操作规程,已上报
2、罐区、站房及菜地防火墙多处有裂缝 ,已上报
3、加油站外500处水井盖塌陷,已上报
4、有2个8公斤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已上报
5、站内无应急照明灯,已上报
二里半站:
1、罐区、站房与土产库房安全距离不足
2、站内无应急照明灯,已上报
西门站:
1、油罐区离居民楼太近,罐区无警示标识牌
2、空置液化气罐有残油;离居民楼太近
3、加油区离居民楼太近,前排加油区有行人通过(二里半也有此隐患)
三、站内重要部位日常监管防范办法及落实情况;
为了预防事故发生,站经理组织每班巡回检查,巡检点包括:加油现场、油罐区、配电室、营业室(便利店)、收银室、锅炉房、厨房、电气设备,这八个重要区域,每天每隔四小时检查一次,并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记入巡检日志,发现自己无力解决的能够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四、加油站施工作业的管理情况;
东河站将于**年3进行一次检维修作业,主要针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施工作业:
1、罩棚更换围板
2、更换柱板
3、网架刷漆
加油站正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施工管理的:
首先,为了使施工单位能够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加油站首先做到了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相关制度、安全纪律和应急预案。
其次,加油站经理作为HSE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现场人员的违章操作行为,对发现的现场环境和设备的事故隐患,及时通知上级部门,不能及时整改的,书面上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不断完善隐患整改台账。
再次,加油站在建设项目施工前与施工作业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严格履行三级动火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的许可证的办理,办理施工作业票后才动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的同时确保了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最后,片区按规定对加油站都配备了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都能正常使用。现场消防器材、气体防护设施、急救设施等安全器设施全都完好,保障第一时间进行安全维护。
五、加油站员工特种操作证情况;
据统计,参加培训未发特种作业许可证的有36人,参加培训未发安全资格许可证的有6人(未含东鑫站两人安全资格证已过期),新员工无特种作业资格证的有7人。
六、自动监控和报警装置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要求各加油站针对此项在《设备管理台帐》中建立一个维护记录备查)
首先,各站都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并与110、119指挥中心安装了联网报警装置。
其次,各站已按规定建立了《加油站设备及工具管理台账》,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责任制、设备操作保养规程、巡回检查制度等,每季度对加油机、油罐及附件、发电机、配电柜和电器、消防器材、液位仪、报警和监控设备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其中报警装置不能随便检查,只能靠报警装置指示灯判断是否正常) ,并且建立了检查方案和维护保养记录,发现异常能及时上报维修中心进行检修。
机房安全检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整治内容和重点
全区所有在建开发和拆迁项目于2013年11月7日起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用一周的时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排点是:预防高空坠落等防护措施,建筑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临边洞口防护,现场用电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三宝四口”等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建筑公司负责所属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监理公司负责监理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人员安全制度管理。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园区和镇街(景区)规划区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街道(景区)、园区负责辖区内新农村建设和农房修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建施工项目安全属地监管。对建筑管理相对薄弱的镇,区住建局在技术上提供支持,积极配合各镇、街道(景区)做好危房检查和排除安全隐患工作。
房屋拆除施工项目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前,严格审核拆迁人是否选择了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进行房屋拆除,业主或拆迁人是否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拆除施工备案手续等。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拦,夜间设置红灯警示等。
燃气企业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要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企业的管理,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燃气管理体系、燃气动态监管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全面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确保安全平稳供用气。
二、整治方式和时间
从2013年11月7日起至2013年11月14日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时间。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检查组,各镇、街道(景区)、园区配合,开发公司、建筑公司、监理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共同参加,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和燃气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为建筑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期,集中解决全区排查出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检查方法是检查人员和几方责任主体一起,对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资料等进行对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涉及工程相关人员的资质和上岗履职情况,特别是监理对安全的检查情况记录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三级教育文字资料,“三宝四口”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机械使用管理,现场用电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落实安全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现场要求立即整改,检查组进行事后督查。一般性的问题做到当场解决,对内容多、难度大,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停工整顿,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凡停工整治的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后,需书面报告区住建局,待重新复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后后方可继续施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束后,由各建筑公司、施工在建项目对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单项工程检查出的问题,于2013年11月14日前将整改措施和情况作书面报告,经监理人员签字盖章后报送区住建局208室建安股。通过此次检查,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举一反三,找出问题存在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建立安全生产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明确安全责任,严肃追究责任
在整治过程中查出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除及时整改外,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隐患瞒报行为的追查,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和企业,要根据严重程度实行警告、罚款、通报、不良行为记录、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企业和个人资质证书等处罚。
我区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将给予全区通报和记入不良记录。对检查后仍然出现安全隐患的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取消在辖区内投标和办理各类许可证书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