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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一审判囚20年赃款充公?
昨天,广州中院对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王炬在案中被扣押的财物中的赃款人民币78万元、港币17.3万元、美金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王炬原系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曾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因涉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01年9月7日被逮捕。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炬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多次受贿数额惊人?
广州中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被告人王炬担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建设局局长,主管全市城建、国土规划工作,在此期间,被告人王炬应深圳市集浩房地产(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集浩公司)总经理韩某某(另案处理)的请求,打电话给广东省基础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基础公司),要求该公司与集浩公司合作,并应韩某某的邀请参加基础公司及其上级主管公司的负责人与集浩公司的宴会,从而促成了集浩公司与基础公司合作兴建集浩花园。同年4月1日,被告人王炬还在基础公司与集浩公司合作兴建综合楼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合同的报告》上批示,为韩某某谋取了利益。从1991年至2000年春节,被告人王炬先后4次收受了韩某某所送的共计人民币50万元、港币5.3万元。?
1998年至2000年间,王炬担任深圳市副市长,主管全市的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其批示城管办等部门办理集怡置业(深圳)有限公司开发的台湾花园大厦南部裙楼加层和该公司安迪斯儿童购物广场占道举办商品展销的事项后,先后5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王某某(另案处理)所给共计人民币25万元。1999年4月间,被告人王炬担任深圳市副市长,主管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为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下称道路公司)承揽政府工程、申报深圳市翠竹路为省优工程、审批采购机器设备资金提供帮助,在日本考察期间,收受了该公司总经理黄某某(另案处理)送的港币5万元。?
1996年上半年,王炬在深圳新世纪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兴建的新世纪(侨光)广场发生地陷被责令停工后,作出批示,该工程得以补办手续,继续施工,被告人王炬先后于1998年、1999年春节收受该公司董事长丘某某(另案处理)所送的人民币3万元和港币5万元(折合人民币53000多元)。1998年上半年至2000年间,被告人王炬在为深圳市泰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泰恒通公司)取得南山桂庙路工程、扩大深圳市绿鹏城园林设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将泰恒通公司为直接承揽工程而更名为深圳市泰恒通市政工程公司提供便利,在1999年国庆节、2000年春节先后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黄某(另案处理)所送的美金3000元(折合人民币24000多元)、港币2万元(折合人民币21000多元)。?
滥用职权使国家蒙受重大损失?
旧城改造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和品位为目的,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集中相关部门力量,组成多元化投资主体,用5年时间,将该区域整治建设成为能够充分体现城市特色、自然生态平衡发展、有一定影响和空间富有个性的显山、清水、观城、见绿的“山、水、城、林”于一体、生活和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城市新景观,最终实现“改造一片旧城、挖掘一片资源,创造一片效益,享受一片环境”的目标。
二、基本思路
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难点多、热点多,为此,应坚持两个先行、三个支撑、两个贯穿始终。两个先行,即规划先行,要抓紧高标准一次性规划,分步分期实施,确保整治、建设有序进行;舆论先行,要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进行造势、强势,为拆违、拆迁、建设有效推进,营造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三个支撑,即方案支撑,为使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更具操作性并能真正落到实处,各区和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成配套性的工作方案;组织支撑,各区要分别设立与市组织机构相应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一个班子、一支队伍、一套工作计划;政策支撑,对该区域拆迁政策的研究,要“瞻前顾后”,既要考虑全市拆迁政策的连续性、平衡性,又要考虑从实际出发,具有操作性。两个贯彻始终,即宣传贯彻始终,维稳贯穿始终。
三、主要任务
重点治理及周边环境,新建防洪堤坝(含堤顶5米防汛通道)和沿堤40米绿化带。实施塘内清淤排污,提高大塘防洪排涝能力;改造开发大塘周边的旧城地块,完善该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开放塘中小岛公园。具体范围为:朝阳路以西,涂山路以南,公园以东,钓鱼台五巷以北(见城市规划局图)。工程占地204亩(以实测为准),其中:房地产开发1252.3亩(含A区126亩),水利用地121亩,公共绿地140亩,中心岛绿地200亩,市政道路用地200亩,大塘水面1亩。
四、职责分工
(一)市城司作为项目运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开发项目。负责旧城的土地开发与整理,中小学的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实施,作为国有土地拆迁区域的拆迁人,负责开发净地的拆迁、征地费用,土地挂牌出让收益属城司所有。负责区域内市政道路、园林景观的建设。土地出让按“以净地出让为主、毛地出让为辅”的原则进行。同时,负责农民拆迁还原房建设。本年度计划建设5万平方米,并将宋滩还原小区安排4万平方米用于大塘拆迁还原。
(二)市建委负责区域内市政道路、城市污水管网、园林景观三部分建设任务,投资来源为城建维护费及世行贷款。
(三)市水利局负责大塘清淤、建设新的防洪堤坝及沿堤40米内道路、绿化等工程建设,该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费用由水利局利用水利基金、河道维护费及融资解决。
(四)市教育局负责项目范围内中小学新建、扩建改造的前期工作,并在完成后交由城司组织实施。投资来源为教育附加费。
(五)禹会区、蚌山区、高新区负责各自区域拆违、拆迁和拆迁安置的组织实施和、维稳工作,并督促、协调、积极推进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拆违、拆迁工作。
(六)市规划局负责做好整治建设规划的选址和设计方案审查、审批工作,并配合各投资主体做好规划设计的编制工作。
(七)市房管局负责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报批资料的审核把关、颁发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等相关工作。
(八)市国土局负责办理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的有关手续及代拟征地公告,委托蚌山区、高新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市城司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上城市居民拆迁的报批手续,并与禹会区拆迁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
(九)市行政执法局全力配合做好新生违法建筑的防控,配合辖区政府适时组织强拆工作。
(十)市公安局负责成立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治安办公室,处理日常治安工作,对拆违、拆迁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打击。负责对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查处伪造证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拆迁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及有关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十二)市工商局负责对已确定拆除的违建中的经营者停发营业执照,对已发出的要及时做好变更登记。
(十三)市供电、供水部门负责对已确定拆除的违建,在超过限定的自拆期限后,实施停电停水。
(十四)市局负责拆违、拆迁过程中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五、实施步骤
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从年月开始到年月结束,共5年时间。大体用2年时间对环境进行整治、建设;用3年时间对周边区域旧城进行改造。前2年大塘环境整治区域内拆违、拆迁工作,具体分为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建立组织、强化宣传;集中力量、实施动迁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年月—月)
各区对所辖已确定的B、C、D区域违法建筑和居民房屋等要进一步调查,掌握情况、汇总资料、研究问题,由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同时,各区分别制定完成《环境整治的拆违、拆迁实施方案》、《环境整治的、维稳方案》;市国土局制定完成《环境整治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拆迁主体和拆迁区域政府共同制定完成《环境整治的拆迁、安置方案》;市建委制定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方案》、《环境整治的道路、园林景观建设方案》;市水利局制定完成《清淤方案》、《岸线整治方案》;市城司在筹措拆迁补偿资金到位的同时,制定完成《环境整治拆迁地块出让方案》。
(二)建立组织、强化宣传阶段
各区成立相应的组织,确定专人、抽调专门力量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的任务。要强化宣传,形成单位宣传、社会宣传、媒体宣传,进行多层次多渠道的造势、强势,以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有拆违、拆迁任务的单位要利用墙报、板报、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各区要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在拆违、拆迁区域内张贴公告、悬挂横幅、组织宣传车、致居民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新闻媒体要适时组织背景报道、追踪报道、深层次报道,努力在区域内形成拆违、拆迁的强大声势和执法氛围。
(三)集中力量,实施动迁阶段
按照“统一规划、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分期分批、滚动推进”的工作思路,B、C、D区域,拆违、拆迁并举,以拆违促拆迁、以拆违推拆迁。各区根据各自的任务,按照先机关、后单位,先干部、后群众的工作方法,全面强力推进拆违工作。对企业单位的拆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在限定的时间内实施动迁。被拆迁人有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实行责任包干,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与被拆迁人谈话、动员,限期拆迁。
六、组织领导
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和充实。
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并主持日常工作,任副主任。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工作、征地拆迁复核并及时研究和处理遇到的相关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工作保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系统工作网络。按照责任明晰,协调配合的原则,各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并明确具体分工、具体任务、具体计划、完成时间、工作标准,要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层层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力支持和配合该项工作积极有效推进。
(二)宣传舆论保障。宣传工作是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平稳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的深入,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要将各种形式的宣传舆论贯穿整个整治的始终,把握节奏,达到宣传有力,氛围浓厚,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社会稳定保障。明确一个责任制,建立两个网络,制定一个预案,从而保证该项工作的社会稳定。一个责任制是:按照“以区为主、单位负责、责任共担”的原则,层层抓好维护稳定的责任落实。两个网络是:建立接待网络,由市、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做上访群众接待和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建立市、区、街(乡)、居委会四级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努力将拆违、拆迁工作中的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之中。一个预案是:公安部门制定维护该区域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坚决依法处置在拆违、拆迁工作中的个别煽动闹事和过激行为的人。
旧城改造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危旧小区改造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危旧小区改造的呼声依然很强烈。为此市政协主席会议决定由余成培、李晓梅副主席牵头,市政协联合瑶海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围绕我市危旧小区改造开展调研。市和区政协调研组听取了市建委、瑶海区政府的情况通报,召开了四个城区危旧房改造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危旧房改造工程在建项目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实地考察了瑶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调研组经过研讨,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我市危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各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已实施改造危旧房屋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近8000户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从近几年危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情况来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状况仍不容乐观。据20xx年四个城区调研摸底,全市待改造危旧小区共214处,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76.7万平方米,拆迁户5.75万户,涉及人口18.9万人。扣除中央驻肥单位和省属单位项目,市属待改造危旧小区仍有155处,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01万平方米,拆迁户4.7万户,涉及人口15.83万人。我市的危旧小区,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工厂区和城郊结合部,房屋破旧且不成套,户均居住面积狭小且各类设施陈旧不全,居住环境差且安全隐患重,与现代化滨湖城市建设的要求不相符合,与全市跨越式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
造成我市存在较多危旧小区和众多危旧房屋的原因:我市国有集体老企业于50年代、60年代建造的职工生活区,由于使用年限长、建造标准低、长期失修,基本上已成为危旧房;相当一部分直管公房,使用年限较长且多年失修,也成为危旧房;城市经多年扩张以及进行区划调整,市区面积不断扩大,一部分乡镇划入市区,危旧房较多的“城中村”与城市老旧生活小区混杂一起;有一些危旧房是历年积累的棚户区。
我市危旧小区改造工作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20xx年以前,出台了相关政策,通过项目合作、集资、招标、招商等多种方式,推动了无为路生活小区、自行车二厂生活区、钢铁新村、巢三付、航运南村、东区“八百户”等危旧小区的改造,实施改造危旧房屋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二是20xx年以来,市政府出台了合政[20xx]50号文件、[20xx]32号文件,进一步推进危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市共有27个项目通过向社会招标(公示)的运作方式落实了开发建设单位,占地1106亩,房屋建筑面积约69万平方米,涉及居民住户约9215户。目前有9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有12个项目已动迁或办结拆迁手续,还有6个项目正在办理规划方案的调整及用地和拆迁手续。
二、影响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危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一些问题影响着危改工作的推进。
(一)认识问题
一是参与指导和推动危改工作的众多政府部门,对危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参差不齐。二是改造范围内房屋产权人认识差异大,多数产权人在满足其合理补偿要求的前提下,能够理解和支持危改工作,但也有少数产权人认为“开发商赚钱,不要白不要”,以不愿改造为由或提出过高附加条件,致使危改项目迟迟不能动迁。
(二)体制问题
近年来,我市的危旧小区改造分别由各区政府、市工司及市房产局三方分头实施,由于缺少市级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三方实施主体在政策和规划的相互统一、资金和安置用地的切实保障等方面,协调难度很大,不利于危旧小区的成片改造、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以及旧城改造目标的实现,负面作用直接影响危改工作的推进。
(三)政策问题
一是合政[20xx]50号文件规定危改项目享受九项优惠政策,在实际运作中或是与其他现行政策有所抵触、或是有关部门认识不统一,存在难落实或不能落实的情况。据座谈会上开发建设单位反映,政策兑现手续繁琐且时间长,尤其是土地出让金先征后返政策的落实,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兑现。二是按照原地安置要求,多数危改小区实施改造,只有在较高的容积率下才能自求平衡,但又面临日照要求(2小时日照)、车位要求(1:1配置)与容积率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三是现行拆迁货币化补偿标准较低,给拆迁工作带来较大难度。近两年瑶海区住房拆迁货币化补偿,均价高于2700元/每平方米,商业用房拆迁货币化补偿均价在7000元至8000元之间/每平方米,都高于现行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
(四)拆迁问题
一是危改项目采取的是现状招标、毛地供应方式,拆迁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拆迁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多,投资风险较大,开发 建设单位参与危改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多数危旧小区原先建筑密度高、户均居住面积小、每户人口多、房屋产权复杂,住户、产权人以及产权单位对安置补偿的要求不尽统一,违章建筑和搭盖很难按照现行规定无偿拆除,安置补偿矛盾非常突出。由于开发建设单位和被拆迁方的利益难以取得一致,拆迁阻力较大,势必加大危改成本、延长改造周期。三是拆迁与土地审批手续在办理程序上存在相互制肘问题,一些已落实开发建设单位的项目因拆迁问题处于停滞状态。
(五)用地问题
一是有的危旧小区内夹杂已经撤队转户的零星土地,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需要报批征用,使得项目不能及时动工。二是对于原地安置项目,存在着用地范围内出让与划拨土地的分割问题。三是对被拆迁户原房屋性质为商品住房的,在安置时按照划拨用地安置,不尽合理,极易引发矛盾。
三、几点建议
近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危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危旧小区改造问题;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危旧小区改造基本结束的总体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临危旧小区现场实地考察调研,有关领导率队赴沈阳、抚顺、长春、成都等地考察危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四个城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危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各区政府对辖区内危旧小区进行了新一轮调查摸底,市规划部门编制了专项概念性规划,市建委完成了对全市危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整合、打捆、经济分析及异地安置点选择等工作;市建委代拟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合肥市危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危改专题会议原则同意,修改完善后将予以实施。即将实施的《意见》,对危旧小区进行了界定,提出了“六个统一”的具体做法,对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资金筹措、安置用地保障、政策措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等重要问题予以明确;《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计划安排,明确了操作程序、安置用房建设标准及资金筹措方式等。较之以往的政策,《意见》和《实施方案》更全面、更有针对性且具有操作性,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的危旧小区改造。为使我市的危改政策更加合理完善,更有力地推动危改工作,调研组经过讨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尽快完善城市拆迁安置政策法规。拆迁安置是危改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为了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利益、操作中更多地体现以人为本、更好地坚持依法行政、多方面加强拆迁安置监管工作,建议尽快出台《合肥市危旧小区改造土地转拍卖管理办法》、《合肥市危旧小区改造房屋拆迁纠纷仲裁程序》、《合肥市危旧小区改造拆迁安置方案听证程序》、《合肥市危旧小区改造拆迁房屋评估办法》、《合肥市危旧小区改造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地方性政策法规,以配合《意见》和《实施方案》更好更快地推动全市的危改工作。建议在瑶海区和庐阳区先行试点,取得成熟经验再全市推广。
2、切实保证危改政策的统一和连续。已落实在建的27个危改项目作为我市危改工作的一部分,市里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心,推动项目尽快建成;市里承诺的优惠政策,应加大落实力度。凡政府部门直接推动、参与操作的危改项目,应注重与《意见》和《实施方案》规定政策的衔接和统一,否则不利于危改工作的推进,很难说服被拆迁群众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动迁。与危改小区联为一体,且有条件实行一并改造的“城中村”,可纳入危改工作计划,按照统一政策实施改造。
3、危改拆迁安置方式以异地安置和货币化补偿为主,辅以原地安置。一是实行异地安置可适当加大安置系数。为鼓励被拆迁群众选择异地安置,可适当加大拆迁异地安置系数。有关部门在群众中深入调研之后,认真加以测算,根据不同区域提出相应安置系数,对被拆迁群众应具有相当的吸引力,让被拆迁群众感到选择异地安置在经济上更合算。二是实行货币化补偿可按照评估价标准。如拆迁户不愿意到安置点,则由相关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对拆迁户的合法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价参照同等地区的商品房(或二手房价格),按评估价向拆迁户支付货币补偿款,拆迁户自行购房。三是在尊重多数群众意愿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情况下,也可对有条件的危改小区实行原地安置。
旧城改造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周二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报工作,明确任务;深入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理论教育,并把国情、省情、区情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学习的全过程;深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性、抓机遇、重民生、谋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把科学发展观转变为市政工作又上新台阶的动力;按要求认真组织收看电教片,组织相关党员、干部和职工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学习,支持职工在职函授学历学习;按照“五五”普法要求,对市政监察队执法人员开展培训。通过各项学习活动的开展,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真抓实干,认真开展部门业务工作
半年来,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分析制定了市政局2008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抓好市政监察、户外广告、城市“牛皮癣”、民用燃气、城市路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等工作,使我区城市市容市貌进一步改善,人居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
(一)认真抓好市容市貌监察工作
半年来,在坚持动静结合、点面结合、定岗定段巡查和全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城主要路段进行14小时不间断巡查的基础上,主要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定时集中整治12次,使各类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的控制。暂扣流动摊推车和三轮车57辆,清理乱放乱挂杂物200余件,办理占道挖掘20家,共206多平方米;办理临时性占道19家,共2250平方米;下发人行道上违章停放车辆通知书30余份;查处人行道护栏破损7件,共16.35米;
二是根据区政府的指示精神,认真开展报刊亭整治活动。3月29日以来,对全城33座报刊亭作了模底调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拆除通知书8份,对在城市主街道两侧擅自设置报刊亭用于经营福利、体育彩票和食品加工的要求拆除,对报刊亭除出售报刊杂志外超范围经营的要求整改,对其它有轻微违章行为进行了说服教育。经整治,现有5个已自行拆除,3个因各种原因还未拆除,但已关门停业,其它需要整改的9个,兼营项目已基本改正,陈旧的报刊亭更换正在陆续进行。
三是开展了城市主街道店外灯箱广告牌乱摆乱放和象山西路钢铝门窗店外占道加工整治活动。对城市主街道店外灯箱广告牌乱摆乱放情形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对象山西路钢铝门窗店外占道加工经营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7份,对城市主街道违章搭建雨蓬情形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目前,城市主街道以上违规现象已基本得到控制。
(二)认真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半年来,在做好日常户外广告规范设置管理的在整治城区户外广告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了城区各类户外广告的监管力度,对城区内各条路段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52次,对城区内各类户外广告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的掌握和了解。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好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整治活动,对玉缘路、象山东路、香格里拉大道的不符合规划设置技术标准或破旧、残缺、退色、存在安全隐患,与周围环境不相协调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整治。下发了户外广告限期整改通知书92份,下发了户外广告不规范设置通知书84份,下发了通知书2份。与丽江日报社传媒广告公司签订拆除协议,聘请日报社广告公司人员拆除设置不规范、严重破损、陈旧、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牌137块,共723.79平方米。
二是组织户外广告管理组人员集中对民航路、长水路、祥和路、花马街等路段的违规占道的临时性指示牌进行了整治。共清理85块,面积约127.5平方米。
三是审批、办理新增各类户外广告20户,办理到期年度检审手续26户,审批面积约766平方米。
四是组织人员到城区内调查到已登记注册的广告公司44户,并于2009年6月11日在我局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了户外广告的相关方面的相关管理条例内容及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了对广告制作行业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三)认真抓好城市“牛皮癣”清除管理工作
继续督促管理好丽生家政服务公司做好城市“牛皮癣”清除管理工作。半年来,组织保洁公司人员清理拆除破损、未经审批擅自悬挂的临时性布标广告213条,面积约1534平方米;清理小广告1850多平均米、喷印小广告2360多平方米;清理免费粘贴栏4800多平方米,增加设置免费粘贴栏6块。
(四)认真抓好民用燃气管理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抓好民用燃气管理工作,为××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半年来,及向各燃气企业下发相关文件和资料30余份,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效率和企业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对全区33个换气门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1家安全不达标的门市撤销其特许经营权及经营资格;对全区73家燃气灶具销售门市逐一严格检查,对燃气灶具经营门市销售与《2009后云南省燃气灶具产品安全丐质量审查合格目录》不相符的产品,酌情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处理,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上安全,合格的燃气灶具。
(五)认真抓好城市路灯建设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和人员及车辆的配备情况,按照路灯维修的轻重缓急程度,合理安排城市道路、社区路灯的维修工作,及时更换“失明路灯”,加班加点修复电缆线被盗、电缆短路、路灯设施突发性损坏现象的路段,努力提高城市路灯亮光率,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修亮化率保证98%以上,小区维修亮化率达90%以上。认真做好路灯设施搬迁、拆除的审批工作;对新建路灯工程的设计、施工中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同时,根据日照情况,及时调整亮灯熄灯时间。半年来,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针对丽大路金山段341座太阳能路灯光源出现光衰的问题,积极配合厂家对太阳能路灯光源进行更换。
二是认真开展路灯节能试用测试工作。在福慧西路安装节能灯20套,在象山西路安装18套无极灯,正在民航路展节能灯、无极灯、led灯新光源试用测试工作,为我区路灯寻求节能经济路灯新技术产品的应用路子。认真开展试验路灯照度测试、节能测试工作。
三是配合编写完成《××区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逐级上报通过,得到国家有关部门项目扶持资金。
四是结合200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的开展,认真进行面商和实地查看,组织制定涉及片区的路灯安装预算方案。
(六)认真抓好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半年来,不断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对城市道路和市政广场的雨水窗、窨井盖、道路栏杆、人行道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维修与养护。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成了投资300多万元的丽江市香格里苑路东段市政工程的建设及初验工作,提高了香格里大道及玉泉路的道路通行能力和丽江的旅游城市形象。
二是完成了香格里大道雨水系统管网改造工程、国安路建设工程的竣工决算及审计工作。
三是积极参与石新路建设工程,做好福象路、雪山路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制定城市道路市容市貌监察管理等级划分标准,将城区主次干道划分为一、二、三级道路,按不同级别实行差别管理,做到有主有次,疏堵结合,实现主次干道市容市貌的规范、有序。
2、实行“首违不罚”的做法。对社会弱势群体,加强教育引导和说服疏导;对一些老大难的违法现象和屡教不改的违法者和“钉子户”,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给予相应惩处和打击,并签订“不再发生违法违章现象”的保证承诺书。
3、认真制定以“包无占道经营、包无乱堆乱放、包无乱涂乱挂”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三包”管理协议书,并与沿街商铺和农贸市场的经营者签订,同时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的管理工作。
4、认真落实好市政管理监察对所管理的区域,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管理到位和监督考核到位的“阵地式”管理的“三定两到位”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在全面落实好现有四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视绩效管理,实行每月公布一次操行分制;树立榜样,实行每季度表彰一名先进班(组)制;明确任务,实行责任追究制”等三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争取编写完善《××区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逐级上报通过,争取得到国家有关部门项目扶持资金。
6、象山东路和福慧路已分别安装无极灯和节能灯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试验路灯照度测试、节能测试工作。
7、结合200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的开展,认真组织制定和实施好涉及片区的路灯安装工程。
8、结合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开展,认真制定钟楼以东北郊片区改造、安通路改造方案。
旧城改造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乱舞江南秀”为你整理了这篇2024年人大代表述职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4年人大代表述职报告
各位选民:
我是2017年当选海曙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的,这是领导和选区居民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四年来,在海曙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委的领导下,在广大居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我始终牢记人大代表“为政府建言,为百姓吐心声”的宗旨,始终不忘选民的期望和嘱托,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积极参政议政,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广大选民的意见建议,加强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履行了人大代表的职责。现将履行代表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三届连任的区人大代表,我在感到使命光荣的同时,感受到肩上的责任重大,深知要胜任代表职务、切实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就需要自身在代表履职方面进一步提升能力和水平。作为老代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不断学习新知识、开拓新思路。一是积极参加区、街道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履职的责任和履职的意识。二是不断自学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特别是对代表履职必须用到的法律和法规,比如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我都会认真研读,反复思考。三是积极向其他代表学习。如何进一步提高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如何提出更好更有质量的代表议案和建议等,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二、参与各类活动,积极履行代表职责
参加人大活动,是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重要途经。除了准时出席区十一届各次代表大会外,闭会期间积极参加区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代表小组组织的视察、检查、评议、座谈及其它代表活动,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人代会期间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等工作报告,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二是积极参与区政府半年度工作通报会、月湖街道政情通报会、区工作报告征求意见会、月湖水治理、望湖市场环境问题考察、居民区污水零直排、月湖街道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老旧小区改造等各类会议和活动,有效地加强了工作监督,也结合视察活动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参加代表接待日活动,认真听取选民代表意见建议,撰写议案建议,反映社情民意。在收集征询群众意见基础上,我对收集掌握的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力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四年来,提交了《关于加强公共自行车站点养护秩序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快月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进程》、《关于发展第三方物业管理社会组织,推进政府购买物业管理社会工作服务》、《关于对梅园巷16、38号低洼地增设雨水泵站》、《关于对月湖辖区零星住宅地块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关于进一步加大住宅小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力度》等多个建议,涉及到居民生活中的最关心的问题,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有效落实。
三、结合本职工作,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我本人从事的街道城建办工作,本职工作也是围绕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开展。在工作中,我也始终坚持履行代表职责与搞好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并融会贯通。充分发挥城建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带领所在科室做好老小区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防汛防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业委会换届、物业选聘、房屋安全巡查、污水零直排等各类业务的牵头落实工作,积极服务社区,服务居民、方便群众。一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环境治理,提升小区环境品质。对太阳公寓、仓基小区、紫金梅园、云石小区、菱池西区等小区开展了围墙修补粉刷、墙体美化、小区路面修整、绿化补种提升、高大树木修剪、小区配电箱净化美化、小区信报箱更换、楼道灯安装、菜场周边整治等40余个微项目,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老旧小区的公共设施及环境面貌,居民获得感得到提高。开展老小区车棚出租、楼道乱张贴、群租、破墙开门、油烟、车棚飞线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完成偃月、紫薇两小区的老旧小区试点改造,水仓、镇明、云石的老旧小区改造有稳步推进。二是“垃圾分类”关键小事落到实处。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垃圾源头分类分投、多途分运为手段,我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积极稳步有序推进,至今已实现6个社区、15个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2024年底成功创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三是情系社区,积极投入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防控工作。春节期间,尽职尽责,及时联系并采购足量的消毒药水,确保辖区住宅小区有足够的用药,同时督促物业做好小区公共部位的每日消毒;规范有效,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收取,不留卫生空档;不分昼夜,积极开展辖区各小区的全封闭建设。在物资、工人难以到位的情形下,积极寻找辖区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带领科室干部,融合中队力量,自力更生,对辖区13个老小区、16幢零星住宅,特别是楼道口朝外的沿街住宅89个出入口实施封闭围堵,共搭建隔离栏2000余米,开辟小区内通道500余米,确保每个小区只留一个出入口,提高小区管控实效;身处一线,搭建小区出入口门岗帐逢25顶,为岗口值守人员提供避风遮雨场所。
四、回顾工作不足,更好发挥代表作用